长兴县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淤泥运输项目第三期

长兴县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淤泥运输项目第三期

长兴县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淤泥运输项目(第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淤泥运输项目(第三期),目前已经核准建设,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莱润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同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对该项目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长兴县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淤泥运输项目(第三期)。主要内容将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项目中淤泥(土方)外运至符合长兴县合溪水库清淤(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的淤泥处置场地。包括外运、卸、平整(平整至甲方指定标高)、裸土覆盖,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任务需采取的安全文明环保措施等内容。工程量暂定5万立方。

工期:合同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8月30日。如水库进入丰水期达不到淤泥运输条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并工程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运输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提供不少于20辆企业自有的“前四后八”、“三化”环保车的行驶证、驾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3.4、投标人须有淤泥倾倒场地(场地允许倾倒证明),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10楼城投招投标中心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莱润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72-*******

监 督:马先生 电话:0572-*******

浙江莱润矿业有限公司

浙江同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661-交易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输项目 清淤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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