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15:16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6日 09:30
预算金额 ¥4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庞小静
项目联系电话 077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南宁市中柬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粟工 077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1-*******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JTZ[2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小静

项目联系电话:07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中柬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粟工 07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7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

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供应商:广西南宁桂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36号2楼202房

邮编:******

联系电话:134*****959 联系人:莫晓云

广西南宁桂之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送达的关于南宁海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XJTZ[2023]*******)质疑

函,我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已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进行了认真核

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次招标过程及中标结果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况,可能影响到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中标人: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事实依据:1、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显示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南宁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持股比例100%,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招标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存在明显的隶属关系,法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主体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与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子公司不得投标母公司的项目。综上所述,招标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有利益牵扯相关系,直接影响到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查询截图附后。2、招标文件中的评分项设置是为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量身定制,第一稿的招标文件完全满足评分项的只有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经更改后的评分办法也只有完全满足以上加分项的只有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可以拿到满分,其他物业公司均拿不到满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评分办法的设置中也是如此:如招标文件第37页(5)人员配置方案分三档“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区总经理年龄在40岁以内,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物业管理师证;”综上,限制该证书的发证机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存在已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40岁以内”属于“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否40岁以内与本项目实际需要、合同履行无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用人单位不应该以年龄为基础来限制招聘,因为这严重违反了有关平等机会、反歧视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商务评分”投标人有大型会议服务及大型活动服务经验并得到业主单位正面评价(合格/良好/优秀等),市级以上得1分,省(自治区)级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业主单位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4月1日起)有承接行政单位场地预防性消毒或场地消毒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必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消毒效果评价报告复印件)

以上种种评分项的设置是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的。这些评审因素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合同履行能力不相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法律依据:1、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1: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因此我司郑重申请对此次招标进行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

请求2:招标文件中存在多处评分内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恶意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倾向性条款和可能影响到招标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且不符合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故我司郑重申请对此次招标进行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

综上所述为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更好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共同维护平等的竞标环境,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规定,此次招标存在招标采购方与中标供应商存在明显的利害关系以及采用恶意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竞标的市场环境,故我司郑重申请对此次招标进行废标处理并重新组织招标。

基于政府招标法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此关系民生的采购项目受控于某人或某公司刻意操控项目,量身定做评选指标,设置与本项目无关要求或蓄意抬高评分比例,完全失去公开招标的原则。在如今高压反腐、倡导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明显存在有意排挤屏蔽行业良性竞争,挑战政府公平公正底线。

望项目采购人、政府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单位能给我们合法的潜在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投标权利,给社会一个公信的市场。

我们将继续关注项目进展及保留进一步向纪检、检察部门举报的权利。希望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能给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答复。

质疑答复: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中标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具备供应商对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以参与投标。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虽然股东系南宁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但南宁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与南宁海关系完全独立的法人主体,投标人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采购人南宁海关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项目中标人系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华保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并非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方。本项目采购人南宁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公开进行的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委托代理公司代理招标并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回复潜在投标人质疑、发布澄清公告、经评审专家进行评标、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等,整个采购程序公正合法。而中标人依法组成联合体通过依法竞标的方式最终中标该项目,不存在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广西金茶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投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本项目采购人南宁海关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自行制定了相应的招标文件,内容未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而对于质疑人提出不公平、歧视待遇问题,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且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质疑采购文件中有关评分标准存在歧视性、倾向性、排斥性等问题,在规定期限内已作出了书面答复,并发布了澄清公告,在规定期限内未再收到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质疑。

贵公司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2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南宁海关物业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