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大米加工厂工程招标公告
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大米加工厂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DYZB(G)-公-*******
1.招标条件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肇东市黎明镇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肇东市黎明镇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大米加工厂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肇东市黎明镇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大米加工厂工程
2.2建设地点:肇东市黎明镇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
2.3建设规模:稻谷加工车间465平方米、大米及稻糠储存车间3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工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示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来自国家民族经济发展扶持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被授权人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5:30时到哈尔滨市大顺街20号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须为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用评估报告、项目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东誉 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肇东市黎明镇托公达斡尔蒙古族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大顺街2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
传 真:****-********
日 期:2015年10月12日
标签: 拂晓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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