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宁河区城市路灯设施地下管线普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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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宁河区城市路灯设施地下管线普查 (项目编号:WFZB-2023-03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城市路灯设施地下管线普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7 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FZB-2023-038 项目名称:宁河区城市路灯设施地下管线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 ”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 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且在有效期内。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到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27 层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请经办人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瑞湾开元名都酒店27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汉路20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一号路2527号 联系方式:022-********-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威 电 话:022-********-80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万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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