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的招标编号为FZCS-Z
*******的长乐机场南进场公路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已由长乐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桥梁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完成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
2.3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8 年1月2日至2008年1月8日,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电子文档)每套人民币200元,施工图纸每套人民币1000元。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出售地点: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叁级及叁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拟派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有效的贰级以上(含贰级)路桥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具有有效的贰级以上(含贰级)路桥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均须经年检合格)。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无。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拾柒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1月28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地址:长乐市会堂路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邮编:350011
联系人: 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