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一局四公司西北区域粉煤灰、预埋件、钢筋套筒、电力,水暖材料、钢模板、波纹管、锚具、压浆料、声测管、商品混凝土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四公司西北区域粉煤灰、预埋件、钢筋套筒、电力,水暖材料、钢模板、波纹管、锚具、压浆料、声测管、商品混凝土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 竞谈公告

中铁二十一局四公司西北区域粉煤灰、预埋件、钢筋套筒、电力,水暖材料、钢模板、

波纹管、锚具、压浆料、声测管、商品混凝土框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CRCC-21-2023-WZ-YCKJ-00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山东区域框架竞谈,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及公司、项目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预埋件、钢筋套筒、电力,水暖材料、钢模板、波纹管、锚具、压浆料、声测管、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以法人单位为主体的框架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旗下的全资三级子公司,是全国第4家、西北地区首家“五特五甲”资质拥有者---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综合性领军工程公司”,始建于1956年,总部位于甘肃兰州。公司现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三项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铁路、水利水电两项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地基基础、消防设施四项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幕墙、输变电专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试验甲级和施工测量资质;具备锅炉安装工程、压力管道特种作业设备安装等施工能力。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注册资本金13.7亿元,资产总值59亿元,年市场承揽能力110亿元以上,年施工能力80亿元以上。现有职工2000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00余名,其中,中高级职称以上技术管理人员900余名。共有各类大型施工机械、检测等设备1210余台(套)。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2〕80 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响应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3年6月12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本次采购需线下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021*********

汇款备注:项目部简称+(包件号)+标书费/保证金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6.竞谈文件的递交

6.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7日10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响应人须在递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响应文件上传递交,递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责任由响应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竞谈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7.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谈判方式

8.1谈判方式:视频谈判。

①开标前2天由组织方、采购方、投标方通过视频会议(腾讯会议)召开标前会议,标前会议结束后,各投保方进行投标价维护。

②开标报价后对评审通过的响应人,谈判小组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谈判。

8.2澄清递交方式: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需响应人进行澄清的,响应人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将澄清报告(签字盖章)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

8.3注意事项:

①各响应人的竞谈联系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进行注册,熟悉操作使用方式。

②腾讯会议-会议号将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组织单位通知各响应人的竞谈联系人,请确保竞谈联系人手机畅通。每位响应人仅允许一台设备进入视频谈判会议室。

9.现场踏勘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响应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响应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10.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洛克大厦907室

联 系 人: 张冀 葛莉

电 话:186*****465 177*****338

电子邮件:*********@qq.com

10.2采购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9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吴亚龙 马 腾

电 话:181*****686 151*****959

电子邮件:zt21jzcg@vip.163.com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竞谈文件售价(元)

框架采购人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竞谈保证金(万元)

1

YMJ-01

预埋件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5

2

YMJ-02

预埋件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5

3

YMJ-03

预埋件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5

4

YMJ-04

预埋件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5

5

GJTT-05

钢筋套筒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2

6

GJTT-06

钢筋套筒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2

7

GJTT-07

钢筋套筒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2

8

GJTT-08

钢筋套筒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2

9

GJTT-09

钢筋套筒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临沂市

2

10

DLCL-10

辅助材料(电力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5

11

DLCL-11

辅助材料(电力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5

12

DLCL-12

辅助材料(电力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5

13

DLCL-13

辅助材料(电力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5

14

SNCL-14

辅助材料(水暖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2

15

SNCL-15

辅助材料(水暖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2

16

SNCL-16

辅助材料(水暖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2

17

SNCL-17

辅助材料(水暖材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2

18

GMB-18

钢模板

详见物资明细单

2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5

19

GMB-19

钢模板

详见物资明细单

2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5

20

GMB-20

钢模板

详见物资明细单

2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5

21

GMB-21

钢模板

详见物资明细单

2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5

22

BWG-22

波纹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2

23

BWG-23

波纹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2

24

BWG-24

波纹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2

25

BWG-25

波纹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2

26

BWG-26

波纹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临沂市

2

27

MJ-27

锚具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2

28

MJ-28

锚具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2

29

MJ-29

锚具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2

30

MJ-30

锚具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2

31

YJL-31

压浆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2

32

YJL32

压浆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2

33

YJL-33

压浆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2

34

YJL-34

压浆料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2

35

SCG-35

声测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安市

2

36

SCG-36

声测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银川市

2

37

SCG-37

声测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兰州市

2

38

SCG-38

声测管

详见物资明细单

5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西宁市

2

39

HNT-39

商品混凝土

详见物资明细单

1000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024年6月

临夏市

5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框架采购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附表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资格条件

1.包件号(YMJ-01、YMJ-02、YMJ-03、YMJ-04)物资名称:预埋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包件号(GJTT-05、GJTT-06、GJTT-07、GJTT-08、GJTT-09)物资名称:钢筋套筒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有每年产量不低于采购材料5倍数量,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3.包件号:(DLCL-10、DLCL-11、DLC-L12、DLCL-13) 物资名称:辅助材料(电力材料)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4.包件号:(SNCL-14、SNCL-15、SNCL-16、SNCL-17) 物资名称:辅助材料(水暖材料)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5.包件号:(GMB-18、GMB-19、GMB-20、GMB-21) 物资名称:钢模板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6.包件号:(BWG-22、BWG-23、BWG-24、BWG-25、BWG-26) 物资名称:波纹管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同一类型投标物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7.包件号:(MJ-27、MJ-28、MJ-29、MJ-30) 物资名称:锚具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锚具年生产能力达到400万孔及以上,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需提供交通产品CCPC认证或铁路交通产品CRCC认证证书,投标物资须具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8.包件号:(YJL-31、YJL-32、YJL-33、YJL-34) 物资名称:压浆料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压浆料执行GB/T1596-201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9.包件号:(SCG-35、SCG-36、SCG-37、SCG-38) 物资名称:声测管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生产商年生产能力合计达到50万米以上,产品应符合GB/T *****-2015《混凝土灌注桩用钢薄壁声测管》规范要求,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不接受转授;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10.包件号:(HNT-39)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范围及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若国家有相关政策法规免于该证办理须在标书附上相关政策文件)

(3)生产能力: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制造企业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其他: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风险警示名录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存在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2022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业绩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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