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财政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

中江县财政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中江县打造工业园区、城乡一体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著名文化旅游目的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决定性时期。为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效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建设有为政府,积极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推进成德一体化,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中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根据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时期中江县财政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财政运行基本情况

五年来,全县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为实现中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并为未来发展奠定比较坚实的体制机制和财力基础。

1.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2016-2020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87,766万元、100,158万元、106,113万元、107,150万元、84,502万元,年均增幅达1.7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502万元较“十二五”末2015年的77,574万元增长8.9%。“十三五”期间我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保持了增长。“十三五”期间,我县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2016-2020年财政总支出分别为565,372万元、542,914万元、613,650万元、696,877万元、909,246万元。其中,2020年财政总支出已达909,246万元,较“十二五”期末2015年增加419,242万元,年均增幅达13.2%。

2.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十三五”期间,我县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努力支持经济发展,资金效益发挥成效显著。2016-2020年民生投入分别为331,200万元、336,681万元、372,738万元、418,007万元、450,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分别为72%、71.46%、74.83%、74.7%、77.76%,投入逐年增加。其中,2020年民生支出比“十二五”期末2015年增加132,455万元,年均增幅达7.2%。

卫生健康方面。“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支出财政累计投入27.03亿元;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持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职业病防治、预防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适时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不断加强基层及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医药健康发展;大力支持新冠肺炎、艾滋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防控;支持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和全面两孩政策。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十三五”期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累计投入49.97亿元,增速年均达44.8%;为每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供资金保障;支持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水平;支持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残疾人补贴等,大力支持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救济;及时安排下达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资金,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强化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工作,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教育方面。“十三五”期间,教育累计投入597,776万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育资助补助政策;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多样化特色发展、职业教育及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农业方面。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财政支农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十三五”期间,以农业大县、产粮大县为契机,围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积极配合涉农行业主管部门规划编制项目,努力向上争取各级财政涉农资金,共争取涉农资金242,122万元。上述资金的取得,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抓好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保障各项资金规范使用。同时,狠抓资金使用绩效,坚持绩效理念提升资金效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健全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发放涉农补贴。严格按要求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2017-2020年共计发放补贴资金*****.33万元,资金发放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确保涉农补贴资金的安全。

3.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十三五”期间,有序推进《四川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落地落实。以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体系,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严肃财经纪律为重点,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推进财政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不断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持续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全面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的“五位一体”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分类到项级科目,并在范围、内容、标准、程序、时间等方面,基本实现规范统一。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预算统筹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调入机制。推进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内容和公开范围全覆盖。

(2)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效衔接。实现绩效目标部门和项目资金全覆盖。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开展财政投资评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有力地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规范及有效,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对推动中江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3)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推进。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主动清理规范与新预算法不相适应的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总抓手,推进“两依”示范点创建工作,巩固提升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有序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应对涉法涉诉案件,依法维护机关合法权益。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财政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4)财政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扶贫资金、直达资金监控机制,切实加强资金分配、支付、信息反馈全流程监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和重大财政资金投入使用、《预算法》和《会计法》等重要财政法律法规实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私设“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财政资金安全、预决算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等专项检查。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内部监督检查。严格政府采购监管,强化进口产品采购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管检查,逐步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大对各类违法失信行为的执法监督问责和失信惩戒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财政信息化、会计管理、票据管理等工作取得新成效,财政监管的治本力度不断加大。

(5)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创新。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撬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做好风险防范,稳步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做好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确保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红线。

4.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

(1)财政资金运行不断规范。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细则》《电子凭证库管理》《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严格执行专项库款保障机制,强化国库资金运行监测和资金调度,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稳定区间,规范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严防资金支付风险。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差旅费等公务支出报账方式,严控现金使用。积极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工作,建立统一的“一卡通”发放监管信息系统,确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规范便捷。

(2)国有资产管理更加透明。参照《德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加强和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实现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按照《德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德阳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按照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编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3)政府采购更加规范。县财政局指导各采购单位制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并依托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进行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建设。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推行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归口管理和专人联络制度,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预算、事中审变更”。贯彻落实《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中江县财政局关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方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稳步推进,购买服务不断扩面,购买金额逐年增加。

(4)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加强债务管理监督考核,制定《中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中江县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中江县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强化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将债务率、新增债务率指标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制定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存量债务置换。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清理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开展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的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改。逐笔核定隐性债务,摸清全县隐性债务底数,制定化解方案。建立全县隐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编制政府债务收支预算,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全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四川省财政厅核定限额之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坚持政治统领,从严治党实效进一步提升。

(1)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业务和学习统一到中央最新精神上来,时刻谨记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财”服务于“政”的意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财政工作,切实将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中江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立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以“清廉机关”建设为载体,将清廉思想理念、清廉制度规则、清廉行为规范、清廉文化氛围融入财政各个方面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县财政系统纵深发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不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锲而不舍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内控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对股室(单位)和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细化防控措施,划定风险等级,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动态化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等集中整治整改,强化干部对职工的日常监督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在务实功、求实效上下功夫,用好的作风推动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3)持续深化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程序规范,扎实开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班子结构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显著增强。圆满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任务,扎实开展职级晋升工作,有效调动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深化机构编制改革。经县委编办批准,根据财政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进行调整完善。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重点改革工作任务,分类分级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从我县看,“十四五”时期,是中江发展的战略机遇落地期、转型发展关键期、蓄势突破窗口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四川人口大省、市场腹地、开放门户、战略要地的优势进一步彰显,有利于中江抢抓国家重大生产力优化布局、市场预期向好的机遇,进一步夯实产业支撑、增强发展韧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等国省战略深入实施,全省发展主干由成都拓展为成都都市圈,中江在全省“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和双城经济圈大局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一批传统优势企业加快数字赋能智能改造,有利于中江集聚技术、资金、人才等优质资源,提升动能、跨越发展;同时,全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以农业为主、产业规模偏小、新兴产业偏弱、创新资源不足、集群发展不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建设欠账较多,开放程度不高,城市吸引集聚优质资源的能力不够,与人民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县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综合判断,未来五年仍处于可以有所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时”和“势”总体有利,但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三)发展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如何加快“十四五”时期的财税改革发展作了统一部署,明确提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本县财政要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十四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重点聚焦影响财政职能作用发挥和制约财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难点问题,努力在补好财政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的短板上实现新突破,在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中谋划中江财政的新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中江县财政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稳中求进、聚焦突破,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税改革,着力转方式、调结构、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为实现我县“十四五”发展目标提供更加有效的财税体制保障、财税政策支持和综合财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共公益。凡属于社会公共需要范围、市场机制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领域,公共财政须主动补位、应保尽保,以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凡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范围、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领域,公共财政应尽快退出、让位市场,避免大包大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更加注重抬底部、促公平、提质量,着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3.坚持系统观念。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着力点,深化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以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为重点,逐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目标要求,加大对其他领域中具有重大牵引作用改革的财税统筹支持力度。

4.坚持法治规范、公开透明。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制度来规范财政管理,不断创新完善财政治理方式,切实把财政管理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透明化的运行轨道。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税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1.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经济保持相适应,争取中央、省级支持更加有力,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边界进一步清晰,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风险有效防控,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财政支出标准、预算评审融入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日趋完善;预算内容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监督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

3.财政政策的导向性充分体现。财政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持方式进一步优化,财政在竞争性领域的投入加快退出;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性和组合效应进一步增强,可预期性进一步提高,财税政策在支持和促进中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不断提升。

4.财政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涵盖财政管理全过程的基础性核心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法治财政基本建成,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5.财政运行绩效显著提高。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基本实现,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规范,绩效评价的质量和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

6.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加快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全面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打造整体智治财政,实现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深度开发利用大数据,财税大数据对财政决策支持力度和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显著提升,高水平推进我县治理现代化,决策更加科学、治理更加精准、服务更加高效。

三、围绕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

按照“统筹规划设计、分类分项落实、逐步实施到位”的原则和要求,聚焦长远发展的深层次、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中长期重大财政问题,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有利于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于新发展格局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税制度。

(一)全面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理顺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

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要求,结合实际,按照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等原则,坚持一般惯例与特殊县情和历史传承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规划相协调,综合考虑各项事权的内在属性和外部性、受益范围、服务效率和管理信息复杂程度等因素,加快推进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步理顺和明确县级专有事权、共有事权等。适度加强县级在区域内经济社会稳定、宏观经济管理、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跨区域、外部性强的事权。将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不显著、面向基层、信息处理复杂、与当地居民利益密切相关、能够满足差异化公共服务的事务作为县级事权;逐步建立财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客观条件变化,对财政事权划分进行动态调整;按事权分工承担支出责任。上级财政事权由上级承担支出责任,县财政事权由县承担支出责任,根据中央、省明确的共同财政事权内容,综合考虑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受益范围、外溢程度等情况,合理确定承担方式和相应的支出责任。

(二)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1)强化党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编制的全过程,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指导各乡镇和部门在预算编制中落实好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各类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衔接。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许可,逐步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国资预算资金补充社保预算,确保社保预算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运行。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三年攻坚行动,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将依托行政权力和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以及特许经营权拍卖收入等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部门和单位对各类经济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实现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着力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强化技术支撑,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动各部门各领域信息整合和共享,更好满足财政资源统筹需要。

(2)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根据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精神,中期财政规划涵盖政府“四本预算”。按照“统筹当前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滚动调整,强化约束机制”的原则,不断加强三年滚动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相衔接,聚焦规划期内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实施滚动调整,不断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2.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

(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贯彻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决策部署,适度保持支出强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研究,分清轻重缓急,坚持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重大战略、重点改革和重要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界定财政作用边界,严格区分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层次,着力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力度,进一步推进科技资金、教育资金、节能环保资金、涉农资金、医疗卫生资金的优化整合。推进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对具有一定外部性、确需保留竞争性的领域,逐步改变行政性分配方式,建立市场化的评估、退出机制;推进公共服务补助从补供方向补供方和补需方相结合转变、由激励性向功能性转变、由覆盖性向环节性转变,不断增强财政补贴政策的导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健全财力保障机制,重点加强对基本民生、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与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保障民生支出占公共支出比例不低于65%,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2)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客观公正、经济节约、前后衔接”的原则和要求,依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着力完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建立国家基础标准和地方标准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并根据经济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在充分发挥部门在标准体系建设中主体作用的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借助包括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内的专业机构等各方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项目支出通用和专用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坚持急用先行,优先聚焦难以通过市场实现支出标准的支出项目,对难度较大的则先行对其中容易实行量化管理的部分制定标准,不断提高按项目支出标准编制预算的比例,逐步实现适合实行标准化管理的项目都有标准可依、按照标准核定;强化标准应用,着力推动形成“评审一类项目、出台一类标准、规范一个领域”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项目支出标准建设工作格局;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设定标准评估期限,建立财政支出定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财力状况等因素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修订及时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支出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提高补贴政策和资金使用绩效。以公开促改革,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长效机制,全面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进一步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范围,做到“应纳尽纳、无一遗漏”;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堵塞漏洞,推动制定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化、程序流程规范化、操作权限明确化。在省级基础支撑平台上建成项目审批信息系统,实现对补贴资金核实、比对、支付、发放、公开公示等重要环节数据的集中采集和管理,为补贴信息公开提供保障。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责任。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除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外,推动补贴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实现补贴信息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完整呈现从补贴申请、审批到兑付的全过程,实现全流程“阳光审批”、全系统“阳光发放”,资金绩效明显提高。

(4)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建立涵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以及绩效评价管理的全口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现依法规范管理;全面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优化资产配置,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全生命周期资产监管机制;运用“互联网+资产”思维理念,通过信息技术运用,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政预算、财务核算、部门决算等系统的有效对接,实现不同系统之间国有资产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全面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

3.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1)全面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完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将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及时清理退出;深化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突出预算编制绩效导向,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加强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在项目入库和编制预算时,结合中长期战略规划目标、年度规划目标等,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严格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财政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深化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全面加强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

(2)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水平。围绕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管理、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完善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宽绩效管理视角,丰富绩效管理手段。积极推进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第三方机构等绩效管理主体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消除“数据烟囱”状态。建立并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库,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围绕关键要素、管理链条和重要指标,提炼出与绩效相关的因素、指标和内容,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

(3)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县委和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预算绩效负责,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一体化。

4.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1)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督导采购人加强政府采购内设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管控机制,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采购代理机构法律责任,推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效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的转变,不断加大“放管服”力度,推动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促进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目标实现,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水平;夯实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化支撑,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效应,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领域、各环节在线办理,并与预算编制、国库支付紧密衔接;严格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助力解决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定期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

(2)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按照“预算约束、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项目。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的统筹安排,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要求,选择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先行试点,不断扩大范围,逐步实现全县各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覆盖。在养老、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和体育等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选择权;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对凡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服务的,原则上不再增设机构或增加人员编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以及对资金金额和社会影响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1.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机制。县政府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依法举债,合理确定本地区举债规模,一般债务限额与税收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建立“借、用、管、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加快债券使用进度,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再融资债券组织和发行。研究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和可偿债资产与地方政府债务相匹配机制,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举债融资机制。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债务风险。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有效前移风险防控关口。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

2.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坚决防止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硬化预算约束,全面加强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预算评审,涉及财政支出的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事业单位拨款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必须审慎合规经营,综合考虑项目现金流、抵质押物等审慎授信,严禁违规提供融资或变相举债。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坚决防止风险累积形成系统性风险。加强督查审计问责,严格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聚焦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责任管理,大力推进债务化解任务的完成。

3.规范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合并报表编制,并适时公开经审计后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加快建立完善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按照“边编制、边使用”的原则,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着力拓展和有效发挥其在预算管理、政府信用评级、政府债务管理、政府债券市场培育、财政风险防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四)扎实推进税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费制度

1.落实国家重大税制改革任务。跟踪国家有关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房地产税改革等进程,认真做好改革的超前研究、预案储备和推进实施。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税收和非税收入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建立权责清晰、规范统一的征管制度。持续推进涉税和非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各部门信息共享。

2.继续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健全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建立收费依法动态调整机制,严控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加快建立科学规范、依法有据、公开透明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逐步实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系统与执收单位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财政票据监管,规范财政票据使用,大力推广使用财政电子票据,逐步推进非税收入网上开票,加快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无纸化,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五)深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推动财政更好地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财政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化财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财政行政执法事项。根据国家规定,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5类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各项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执行公开财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加强责任追究等要求,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严格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结果运用,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不断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持续推进财政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开展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财政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健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财政干部参加法律学习培训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构建现代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覆盖立项、选案、实施、过程控制、审理、处罚、整改、反馈等各环节的财政监督制度体系,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快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为支撑、部门间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层次、网络化的财政监督体系;突出监管重点,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和重大财政资金投入使用、《预算法》和《会计法》等重要财政法律法规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关口前移,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约谈制度,注重日常预警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政府采购、国库直拨、存量资金等重点项目实行常态化必查制度,对本级各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财政重点资金实行有针对性的轮查制度,对财政转移支付、重要民生支出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等实行市与县(市、区)联合检查制度,加大对各类违法失信行为的执法监督问责和失信惩戒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5.健全财政信息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主动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财政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

(六)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提升财政支撑作用

以凯州新城、高新区等产业园区为财源培育的核心载体,以龙头企业为财源培育的主体,对标国家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整合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突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培育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重点税源产业;优化提升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信息、工业设计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产业,提高税收贡献能力。

以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和省委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决策部署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及省支持,破解体制桎梏,超前项目谋划储备,在一般性财力转移支付和重大项目资金争取上双向发力,力争获得重大突破。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抢抓国企三年攻坚机遇,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增强国资收益率。

1.做大财政收入规模。

(1)巩固财源基础,实现财源结构与经济结构同步优化。中江县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追踪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涉税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对企业纳税的辅导和评估,服务企业做到应缴尽缴。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打造特色工业园区。在巩固以科技创新和服务业为主体税源的基础上,支持发展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信息、工业设计等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培育新兴财源,打造财政收入的多元增长点,实现财源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同步优化,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2)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着力培植壮大财源。支持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做强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做大产业规模,做优产业品牌,建设产业高地,以“区域集中、开发集约、产业集群”为方向,支持引导产业集聚集群集约发展,壮大财源。

(3)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加大行政性收费清理力度,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保证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税源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引进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培植新的优质财源。同时对高成长性企业,尤其是“独角兽”企业,加大服务力度,确保优质税源早发现、早着手、早落地,防止优质税源流失。

2.争取中、省财政支持。

(1)围绕中省重大战略部署,强化政策分析,做强项目储备。加强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政策的学习和分析,超前研究国家政策资金扶持方向,结合财力上解和转移支付不匹配,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中、省支持。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等中、省重大战略部署,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现代基础设施体系、水体治理、生态治理等领域重点项目储备,特别是成渝双城经济圈产业协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道350线仓山至中江段公路改建工程、中江县城南新区海绵湿地公园建设、中江凯江、东江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等项目,继续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围绕仓山镇县域副中心建设规划,积极对接省市主管部门,做好“省级百强中心镇”创建申报准备,力争仓山镇入选第一批省级百强中心镇,大力争取一批中、省示范区配套项目和政策。

(2)强化争资组织能力。建立部门间、股室间定期信息交流,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股室间横向沟通协作。压实部门争资责任,按照《中江县县级部门争取资金工作经费预算办法》,将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分解,进一步压实向上争取资金责任,全力争取上级支持。

3.创新投融资模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

(1)优化整合投资基金,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力度,重点支持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等领域建设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体系,加强项目库和中介机构咨询服务库建设,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级、省级PPP示范项目。

4.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增强国资收益率。

推进国有企业三年攻坚行动,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为中心,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大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帮助国企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促进创新转型发展,不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整体功能;鼓励国有企业对外并购,支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上市,研究建立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率的激励机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行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覆盖,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利润上缴比例;盘活平台公司名下的国有闲置房产和土地,将运营收益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四、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发挥财税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提升中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着力发挥财税在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改革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促进提升中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深入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推动中江高质量发展,加大财税政策和投入机制创新力度,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注重需求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促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聚焦支持世界级重大装备制造基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着力增强发展新动力

1.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机制。深化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改革,加快建立起完善的财政科技投入管理体系和部门科技投入联动协同、重大科技投入统筹聚焦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支持机制,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围绕产业功能区产业定位,支持高标准建设一批面向产业需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聚焦对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领域技术创新的统筹协调支持,大力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全力创建国家重大装备创新中心;加大对中江高新区、凯州新城科技创新财税统筹聚焦支持力度,发挥其科技创新主阵地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创新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打造创新驱动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向、结构和支持重点,集中财力加大对事关本县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研究等支持,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项目倾斜,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全省领先的创新平台集群。

2.注重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功能。完善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联动机制,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装备制造、医药食品、电子信息、先进材料、数字经济等五大产业的投资;支持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龙头骨干企业数字赋能,支持中小企业智能改造。对国家和本县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产品,结合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统筹运用各类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采购和“科技创新券”等多种支持方式,给予重点倾斜和聚焦支持,促进资金、技术和市场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重点突破和企业跨越式发展;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对僵尸企业,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产业、企业和产品,统筹运用产业、就业、失业和职工培训等各类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聚焦支持兼并重组、关停并转、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盘活资产,妥善解决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退出过程中的待岗、转岗人员安置问题,促进创新转型发展。

3.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财税环境。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不合理涉企收费,加大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统筹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励创业创新,不断精简审批事项,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和积极改善社会服务;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为处于成长期、风险相对较高的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融资担保信用增进服务。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加大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力度,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加大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和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强化需求侧创新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支持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建设的重大工程采购创新产品,加强政府机关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传统服务业节能环保技术应用;支持完善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软件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对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政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网络建设财政支持力度,为各类市场创新主体提供低成本、普惠性、便利化的公共服务。支持高标准建设成德临港经济产业协作带和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向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聚焦支持建设城乡一体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协调性

1.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五个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做大做强中心村,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推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农村人口集聚地倾斜、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向农村倾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彩钢棚整治,提档升级乡村基础设施,支持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彰显川西林盘田园风光的独特魅力;保障脱贫攻坚财政投入,支持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统筹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推进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发展领域,实现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稳定粮食产能,增加绿色、生态、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支持发展都市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打造一批品牌化、特色化农优产品。加强农田水利投入,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结合成德眉资高效农业示范带建设,推动我县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结合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推动全市重大功能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向开发区、新城倾斜;支持推动县域经济竞相发展、特色发展,积极争创全国百强区县和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提升中心镇发展水平,支持打造一批产业指向明确的特色小镇。围绕高质量交通强市目标任务,支持完善县域路网体系,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支持产业功能区货运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措施,支持注重历史文脉延续,加强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彰显特色风貌的“公园城市”建设。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聚焦绿色发展示范区和“美丽中江”建设,着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能力

1.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发展绿色经济,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落后技术和落后、过剩产能的淘汰化解力度,促进实现低端落后行业的整体退出;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废旧物品等分类处置和各类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支持“绿色+”行动,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引导绿色低碳生活。

2.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对白色污染治理的财政支持力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支持城乡空气质量、江河湖库水质全面改善。大力支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及固危废处置能力短板,保障本市饮用水水源安全。

3.健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落实“公园城市”理念,支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对沱江、凯江绿色发展廊道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流域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支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幅度增加绿地绿化、水体水系、湿地公园、公共空间、文体设施,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改善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完善财政支持与生态保护成效挂钩机制,加大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支持力度;支持生态环境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促进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四)坚持共享发展理念,聚焦支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着力促进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1.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支持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支持力度。

2.支持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深度老龄化,统筹支持完善社区综合性、一站式老年照护设施和针对老年人尤其是面向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完善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无子女等老年人的补贴制度,优化完善梯度化、精准化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将财政补贴的重点向居家社区养老适当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扩大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统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政策和社会救助与物价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双拥优抚安置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支持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促进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服务。

3.支持教育事业公平发展。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化,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教育队伍建设保障水平;支持学前教育普惠提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支持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改革发展,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引进集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推进本地高等教育加快发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支持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聚焦支持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支持“健康中江”建设。深入实施健康中江行动,聚焦支持建成面向全体市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长效机制,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提升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警防控能力,逐步建立符合四川要求、满足中江急需、可靠有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公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部门预算、核定收支、财政补助、统筹安排、加强监督”要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补助与全面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公立医院综合补偿机制;支持公立医院加强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支持人口健康信息和全市医疗信息互联共享,有效防范和避免重复检查、重复收费;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进体教卫融合,加快建设体育强县。

5.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支持古蜀文化、儒家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工业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转化,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文化场馆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强高质量公共文化供给,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支持加强基层文化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鼓励公益性文化活动和艺术普及教育;支持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等场地设施,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教育、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增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均等化水平。

6.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安排政府债券资金、推广应用PPP、加大政府购买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服务力度等方式,不断创新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中心城区房屋改造、老旧住房和居住小区综合改造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和财力补助机制,加大公租房房源筹集力度,鼓励和支持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提高市民基本住房保障水平。

7.支持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效能。围绕“一核五治”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完善以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村级组织等为重点的基层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加强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支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中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结合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管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网格信息数据与综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

五、落实促进“十四五”时期本县财政改革与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水平和专业化能力,提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七种能力”,强化“五个敢于”担当精神,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激励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深入贯彻清廉建设,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推进财政信息一体化管理

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聚焦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分配使用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核心业务环节,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规范统一标准、强化流程控制,切实做到权限受控、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加大以交互融合、集成贯通为重点的财政信息系统整合力度,构建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实现财政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机制化;对标财政管理标准,深化推进“互联网+财政”,着力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逐步实现财政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和公共服务的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并选择若干协同事项先行先试,加快构建全县统一、安全高效的财政网上办事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将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量化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县政府运行目标管理系统、政府督查工作体系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项目化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规划重点任务的分解落实机制,分类分项细化落实责任目标,确保规划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宣传解读,完善动态衔接机制,将财政规划与各类行动计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财政规划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和督查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完成“十四五”全县各项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革 规划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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