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工单审核结算的公告
关于采购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工单审核结算的公告
关于采购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工单审核结算的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项目进行工单审核结算,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3.具有独立的财政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4.具有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在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7.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8.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资格。
(二)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有进行项目资金审核的经验,综合实力强,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工作任务。
二、工单审核内容
对居家上门服务项目的纸质工单和电子工单进行全面审核。
筛选不按要求和不合理的工单,对合格的工单进行核算总结。
3、出具相应审核报告。
三、工单审核依据及对象
(一)工单审核依据
《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60号)、《北海市银海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北海市银海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项目合同等。
(二)工单审核对象
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项目承接机构。
四、工单审核要求
1、受委托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承担受托工单审核,并实行回避原则。
2、受委托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单审核,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完整、公正。
3、受委托的供应商办理工单审核期间,不得接受被审核单位及机构及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受委托的供应商不得向被审核的单位及机构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价要求
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项目工单审核结算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各报价人对于投标项目所描述的业务工作进行报价。报价人应当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投标报价若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方式为整体项目包干价。报价中必须包含项目全额含税发票、相关工作人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六、报价需提交的资料
(一)项目总报价;
(二)报价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承接过民政部门类似服务项目的,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复印件。
七、报价资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3年6月15日前将报价材料发送指定邮箱或者邮寄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地址:新世纪大道88号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312办公室,邮箱:yhmz311@163.com)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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