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于2015年10月10日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施工监理标现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监理面向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3658万元,本次监理招标金额约30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12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监理招标。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 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 其他要求:(一)至(五)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alzx.com)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汇入保证金。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再次缴纳,但必须在2015年10月29日17:00时前传真一份《确认参加高安市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的函》至代理机构,格式自拟)(传真号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或土石坝或灌渠工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地 址: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39*****90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都南大道312号银龙酒店14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网 址:www.jxalzx.com
监 督 单 位:高安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 建设地点 招标金额 (万元)
1 施工监理标 高安市汪家圩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汪家圩乡 约30
高安市伍桥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伍桥镇
高安市龙潭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龙潭镇
高安市相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相城镇
高安市建山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山镇
高安市大城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大城镇
高安市田南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田南镇
标签: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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