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人民法院中央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金川区人民法院中央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 |||
采购类别: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CQZC2015GK-022号 |
采购人: |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 代理机构: |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预算:(万元) | 95.1130 |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中央业务装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JCQZC2015GK-022号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金川区法院设备(笔记本16台、商用台式电脑1台、一体机20台、打印机20台、碎纸机14台、扫描笔10台、高速扫描仪20台等);
第二包:宁远法庭数字法庭设备(高清庭审主机1台、庭审应用系统之书记员庭审系统1套、长焦高清云台摄像机5台、摄像机支架5个、电容话筒8支等);
第三包:法院12368项目远端客座席设备(12368用户及软件授权许可1套、IP电话1部、坐席电脑2台、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耳机1个、交换机1台、视频会议终端1台、电视机1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由住所地城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四、招标文件公示及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金昌市金川区政府统办1号楼120室,售后不退(不寄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不寄售);
投标保证金:10000元(按包缴纳),报名时须携带银行回单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营业室
户名: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注:汇款时请注明“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中央业务装备项目+包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五、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下午15:00
六、投标开标地点:金昌市金川区统办1号楼会议中心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许丽丽联系电话:****-*******
金昌市金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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