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金色晚霞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金色晚霞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 “金色晚霞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Y[ZC]2023-022-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 “金色晚霞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中枢路社区等相邻街道、社区确定第三方服务房,为特定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助餐、助浴、助行、助洁、文化体育服务、安全守护服务等特定内容、特定工时的养老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家

简要规格描述:负责机务段路西社区等相邻街道、社区日间照料和上门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助餐、助浴、助行、助洁、文化体育服务、安全守护服务等特定内容、特定工时的养老服务。以及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等全部服务内容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机务段路西社区等相邻街道、社区确定第三方服务房,为特定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助餐、助浴、助行、助洁、文化体育服务、安全守护服务等特定内容、特定工时的养老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家

简要规格描述:负责中枢路社区等相邻街道、社区日间照料和上门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助餐、助浴、助行、助洁、文化体育服务、安全守护服务等特定内容、特定工时的养老服务。以及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及协调配合等全部服务内容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管理水平、服务经验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4.具有与从事具有与从事购买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
5.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
6.具有与从事购买服务相配套的居家养老服务客服呼叫中心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或具备与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对接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磋商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政采云不见面磋商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响应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磋商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民政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3楼民政局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晶茂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666号1-04栋30层2单元3011

联系方式:159*****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瑞祥

电 话:159*****180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开发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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