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清扫机招标公告
电动清扫机招标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市容园林局电动清扫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高陵区市容园林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高陵区市容园林局电动清扫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市容园林局电动清扫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0815-201Z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市容园林局
地 址:西安市高陵区北广场路
联系方式:王婷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4层
联系方式:王超 郑婧婧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高陵区市容园林局电动自卸式清扫机采购4台。
项目用途:道路保洁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119.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供应商。
3、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6、若代理商投标,须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机械工业环保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9、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高陵区检察院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告知函均可;凡在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之前在高陵区检察院进行备案);
10、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1、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以上为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发售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4层424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2:30前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4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4层会议室(1)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超 郑婧婧
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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