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D地块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二局三华东分公司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D地块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
施工总承包工程
D地块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商务部联系人:屈仪康联系电话:166*****880
商务部负责人:张 莹 联系电话:135*****069
技术部联系人:李万全 联系电话:187*****364
机电部联系人:张利刚 联系电话:183*****312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投标须知
二、工程概况
三、招标要求
四、投标报价要求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六、清单
七、附件
1.1、工程名称(全称):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地块
1.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建设单位: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1.5、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
1.6、总建筑面积:ADE地块:20.68万平米,其中D地块:5.19万平米
1.7、现场条件:投标人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确保在有限期内),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 1.5 倍结算,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其他要求
6.1、乙方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专业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专业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6.2、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6.4、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除出三公司。
6.5、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6.6、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6.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6.8、特别提醒:
6.8.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填写投标联系人要求必须填写投标人姓名,不能填写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不响应者不得入围。
6.8.2、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6.8.3、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准,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7、防疫要求
7.1、关于专业人员使用,国家及地方防疫工作结束前使用符合当地防疫政策要求的人员。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专业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专业班组招用的专业人员,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开具个人健康信息证明,确保做到所有拟进场工人,无任何新冠接触史,身体无异样。
7.2、入场务工人员每日上午8:00点、下午16:00点各记录1次体温,共2次,并及时向发包单位上报。专业人员需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作业,勤洗手、勤消毒,专业单位应准备充足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水、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红外测温仪等,满足日常供应。
7.3、在疫情解除前,严禁人员流动,无特殊情况项目参建人员不得离开工地,人员进出情况须留有详细记录,建立登记台账;作业人员一般在一个项目施工作业,限制作业人员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必须按照项目采取有效的防疫措施,统一服从项目的所有防疫安排。
8、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三、现场情况简介
1.1、工程周边环境:分包自行勘察。
1.2、现场机械配置: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3、生产、生活区设置:由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食堂、公用卫生间等,生活用品由投标人提供。
1.4、甲方提供水源接驳点及电源二级箱接驳点,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购置水电表及相应管线电箱等接至施工作业面,在结算时按照结算总额的1.5%进行扣除。
1.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专业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场内条件:
1)工人生活区住宿招标方提供,宿舍内的床铺及床上用品,投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配置,投标方自行解决,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如高低床招标方统一提供或由其他单位提供,按照床360元/套在结算中扣除;生活区保洁由总包统一安排,费用按照生活区各家人数由各家均摊,并在月度结算中扣除
2)工人伙食,招标人提供生活区大食堂,不单独给分包单位提供小食堂,伙食费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但必须保证工人用餐的食品安全,如因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中毒、伤亡等事件,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造成的影响,招标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投标方充分勘查现场并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投标方需综合考虑为满足施工所需临时便道施工及材料供应均由投标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四、招标方式
1.1、招标方式:网上集采分包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1.2、合同签订后,最终中标单位应缴纳2000 元招标服务费。
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20 万元(合同额的 5%不低于2 万不超高 30 万),交款单位名称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中标单位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金额,交足履约保证金,凭银行汇款单原件或复印件,到分公司财务部开履约保证金收据。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毕后,由分包单位填写《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验收合格表复印件、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等资料,交项目审核,分公司各部门签署意见后,办理退款手续。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退至交款单位银行账户,其他特殊退款要求分公司财务部不予受理。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 3000~***** 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1.3、投标须知:中标后,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报重计量,一个月内核对完成。
6.1、招标范围:
(1)依据施工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招标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建筑、结构)、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含的内容。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D地块消防相关内容、地面、各种专业分包的配合、堵洞(含机电补槽费用)、现场试验配合;二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施工等,及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分包自行采购的材料,由分包承担复试检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成品保护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扫、施工场地及所属施工区域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以及公用施工道路的合理分摊的清扫);成品保护施工及与其他分包的配合工作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本合同签订的工程量为暂定,最终结算工程量均以与业主方重计量确认后的量为准。
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拟选择1家队伍进行施工。中标单位要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对施工范围的划分,且不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
第二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整体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5.19万m2。
6、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一、现场情况简介
2.1工程周边环境: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地块
2.2现场机械配置:招标人提供塔吊、室外电梯,其它所有机械机具费由投标人提供并包含于报价中,费用包含在各个综合单价中。
2.3生产、生活区设置:招标人提供本工程仅在施工现场周边提供满足投标人需要的食堂,食堂由大物业管理收费,费用为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向投标人收取为满足施工要求而使用的水电费。招标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临时住宿设施,由大物业统一管理并收费,投标人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所有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所有人员按总包要求办理床头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应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从施工地到住宿地产生的交通费用;各种卡费需另行计费。
2.4临电临水:招标人提供电源到二级电箱,其中一级箱、二级箱及接到二级箱上口的电线电缆均由招标人提供。其余从二级箱下口接出的电线电缆必须接到三级电箱后再分接用电设备,从二级箱下口至用于施工的器具、照明设备等临时用具的电线、电缆及三级箱由投标人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线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2.5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的环保。
2.6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7“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第三条 招标要求
3.1根据江苏省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从报名入围厂家中择优选择1家投标人进场施工。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
3.2招标范围: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D地块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本项目总包范围内(消防工程即消防水、消防电、消防风、挡烟垂壁系统)的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不限于图纸内管线、设备等安装、调试等工作。最终范围以甲方与业主方的合同承包范围及甲方下发的施工界面为准(包含现场变更、洽商、签证对应工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区域内的临水临电设施成品保护,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运、材料倒运等。施工过程中如投标方需要使用正式电梯做临时电梯使用,由投标方自行与电梯供应商协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2.1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投标报价书中的全部内容、施工图的多次深化设计等为实现本工程所必须的工作。具体详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保修协议。包括自身场区内的材料设备倒运、二次运输以及场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道路清扫);现场试验配合;成品保护施工;安全文明常态化管理,消防验收,配合各种检查和验收所做的必要工作。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以及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3工期目标:
D地块: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12月15日(暂定,以现场实际为准),总日历天数为:天;
若实际开工日期不能保证,则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但竣工期不变。投标人除应满足合同工期外,还应满足项目总工期的要求及阶段性工期,并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各种调整。
3.4工程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南京市地方标准;
3.5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确保创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
3.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3.7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后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并在投标报价时填报采购的厂商。如果分包方的安全帽采购并没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专职临电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9.2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作业人员人数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9.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于资格预审时所报名单一致。
3.9.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 100 %。
3.9.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上述条款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追究投标人因此引起的延误现场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如退场造成其预留预埋质量不能造成保证的,则必须派专人处理后续问题,不能派人处理的问题的则有人来现场实际确认后续处理问题发生的费用,从你队剩余的工程款及质保金中扣除,若在接到通知3日内未有任何人员配合项目部确认工作,则完全按项目的实际量进行费用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3.9.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签订的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如果实际工期需要延期,在合同履约到期前15天内由分包提出,并签订延期协议,延长合同履约时间,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3.9.7工程承包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分包人应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经工程承包人确定后与工程承包人确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3.9.8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地方标准202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3.9.9投标人需要配合现场提出每月需用计划,并实行收发料单制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材料进场数量不够或领料后造丢失材料造成施工延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则有投标人全部负责,并且还要接受项目部的相应处罚。
3.9.10投标人必须有专职的库房管理人员,并且负责自己施工周围厂区的临水临电材料清理(含公共机电料场),因项目部整体规划、迎接检查验收造成料场的转运,材料的清理,投标人必须保证足够的施工人员来配合,不能拒绝或签工。
3.9.11投标人需根据项目部制定每周、每月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任务,调整施工人员人数,因自己原因导致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则接受项目部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进度;若多次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则,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9.12投标人中标后要在15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投标报价要求
4.1本次招标工程消防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形式采用包工包料+固定总价下浮计价方式合同形式,综合人工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中小型机械机具费用、管理费、辅材费、甲供材清料费、甲供材卸料并运至施工作业面的运输费、甲供材看管及成品保护费、乙供材主材费、所有辅材材料费、材料检测费、材料多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垂直运输费、安装超高费、施工脚手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管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费、利润、税金、责任等所有费用及完成合同补充条款第34.3条的全部工程内容所有费用。报价格式见回标表格。
4.2工程造价
4.2.1按清单综合含税结算总造价再扣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代付的相关费用后的金额,作为乙方最终结算工程造价;
4.2.2上述含税结算总造价包括现场签证、变更、索赔以及建设单位确定单价、品牌的材料费用、建设单位和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不因对建设单位的结算结果和过程等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4.2.3应由乙方缴纳的所有应上缴当地政府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支付工程款和结算款时乙方提供给甲方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4合同约定的乙供材料,若乙方因价格、供货周期等原因改为甲供,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不低于甲方采购总价30%的采保费。
4.2.5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若发生甩项,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函件后5日内乙方仍未实施工作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进行施工,无须与乙方商量,同时甲方将按第三方结算价款的两倍在乙方结算款中直接扣除,扣除费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由此导致的一切直接损失。
4.3费用计算
4.3.1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和实际需要有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的费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如下:
(1)临时设施的使用:按大物业规章制度执行;
(2)本工程的施工费用等其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统一交纳,费用处理:
水电费用:投标报价清单的辅材中包含的水电费用全部扣除。材料检验试验费: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实际发生的一切检验试验费用由分包自行承担。
4.3.2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生活区的床等生活用品原则上乙方自行处理,如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4.3.3由甲方负责统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单价按 甲方实际采购价格进入乙方成本,且此部分的相应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
4.4投标人通过对现场考察,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初设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及自身企业的管理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及清单计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中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标准;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筑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4.5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4.6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4.7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及施工过程中相关专业配合时引起的抢工、窝工风险;
4.8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各个标段的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考虑塔吊盲点对施工增加的费用,中标后招标人将不会就塔吊盲点给予任何补偿。
4.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4.10施工现场提供住宿。分包单位在报价前应考察现场,在报价中考虑上下班的误工费用。
4.11本工程需中标劳务队垫付部分劳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考虑垫付部分的资金费用。
4.12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1.3倍,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4.13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4.14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4.15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4.16本次招标报价形式采用清单固定总价形式下浮。以附件《暂估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报价依据(仅为报价依据,与合同条款无关),报价格式采用定额下浮制。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全部风险后报价。
4.17投标文件附件需上传内容
全套企业资质(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填报《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附表 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配备现场劳务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
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 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 2《承诺书》;
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进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材料采购及节约措施、成品保护、生活管理要求等;
投标表单: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需填报完整、签字盖章后上传。
经济标:组成包括:附件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件二:《承诺书》;附件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五: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技术标组成:施工方案应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同时用包括投标人业绩情况。
注意:
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量单电子数据文件)的内容进行改动,如存在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在领取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人计算标底的依据,不作为投标人按合同履行责任时完成工程的实际工程量;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5.1结算:
5.1.1 月度结算,专业分包人于每月15日前,当月工程完成部分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机电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专业分包人每月15日前向项目商务部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明细,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出具《分包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盖章后总承包人以《分包月度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1.2 每季度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60%,全部完工并办理完工结算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80%,工程竣工备案一年内支付累计结算额的97%,剩余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两年(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5.1.3 分包人同意在工程总承包人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支付,支付宽限期3-6个月,不计息。为充分体现与工程总承包人合作诚意,当业主拨款不及时,两个月内,工程分包人自愿集中本企业财力,物力,并且不影响工程进度。由于工程分包人不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时,总承包人有权更换施工队伍,对已完工程量经验收达到南京市合格标准的按80%结算,并由分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招标人拨付工程款支付形式:甲方可以选择【现金、12个月供应链(乙方负责贴息)、商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本工程因业主付款节奏缓慢,过程中工程款支付,大部分采用供应链(贴息由乙方负责)、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支付宽限期以共同承担业主进度款支付节点为准,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
工程结算时,按结算总价的 3%扣除保修抵押金,保修金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及有关规定执行。
5.1.2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主管专业分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机电经理)对已完工程进行确认,经总承包人商务部门核实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并经甲方公司审核确定的金额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结算总价 =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相应款项+预算外签证
工程量的计算原则:按GB*****-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以现场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作为进度控制依据,不合格或未完成的工程量不作为进度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特别提醒:
1)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2)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承担。
3)月度结算,分包人必须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7天内办理完成,因分包人原因导致的月度结算不及时,处罚分包人500元/次。
4)完工结算,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否则每拖延一个月罚款分包人2000元
5.2支付
承包人于每月15日前,请项目主管劳务发包人现场施工区域的负责人(或机电经理)对其当月完成的工程项目及施工部位进行签认,支付劳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本工程无预付款,劳务作业工作完成,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没有月度结算不予付款。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方式:承包人按照总承包施工合同从业主方收取机电专业工程款(包含进度款、结算款等),业主通知付款后,承包人统一缴纳销项税及附加税税金,并开具发票交给业主,机电专业税金相关费用计入分包人成本;自施部分机电专业工程款承包人在扣除本协议规定的结算价按约定的下浮比例扣除后,于业主工程款到账后转至乙方账户上。
(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与总包合同一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 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保期 2 年,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分包人不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月度结算的,即视为发包人可不向承包人支付当月工程款。
5.2.1 付款宽限期3个月,宽限期不计利息。
5.2.2 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现金/12个月供应链/商票(贴息由乙方负责)/抵房】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本工程因业主付款节奏缓慢,过程中工程款支付,大部分采用供应链 期限:12个月(含以内)(贴息由乙方负责)、非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相关因支付方式导致增加的费用,在报价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计算。
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负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工程款支付前,分包人必须提供符合财务和税务制度要求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办理最后一次月度工程结算时,必须由投标人出具符合分包人诚信履约的结算承诺函,否则不予办理。
5.3零星用工及签证
5.3.1零星用工: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承包方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投标人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22 元/小时(含税)办理结算(注:现场核实的工程量以零工签证单为准,签证单上必须注明工作内容,施工人数及时间,并有工长、机电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每月 15日前上报项目商务部,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
5.3.2签证: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是必须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每周上报项目商务部,商务部核实后签字后报送项目经理,最终核实数量以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单据数量为准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计入结算的初步依据 。
5.3.3 零星用工签证严格实行周清月结,过期作废。零星用工单必须由招标人的工程师、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5.3.4 合同价款的计算原则: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包工包料+固定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计价。
5.3.5 洽商工程量:以业主审批的洽商变更工程量(或不大于业主审批的洽商变更工程量)及上述计算原则计算; 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根据四方(设计、建设单位、监理、总承包)签字认可的正式变更及洽商作为正式结算依据。固定综合单价×核定工程量±工程变更洽商签证-扣款的方式进行计价。
5.3.6 签证工程量:签证反映图纸及洽商无法反映的合同外现场已施工工程量,或与业主无关的工程量。
5.4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5.4.1招标人与投标人税务信息
5.4.1.1 招标人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633*****X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33*****XW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电话:01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5.4.1.2 投标人税务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5.4.1.3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税务信息一致。
5.4.1.4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备注栏需注明项目名称(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宝塔桥街道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地块),必须与合同一致。
5.4.1.5招标人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须提供等额的、合法的工程发票,支付至95%时,需提供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5.4.1.6投标人提交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必须符合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一般计税】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税率为【9】%。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5.4.1.7应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招标人签收发票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验收及付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4.1.8投标人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投标人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1.9投标人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投标人需依法向招标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因投标人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5.4.1.10投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投标人除应向招标人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予赔偿,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4.1.11投标人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招标人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35】%的违约金,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予赔偿;投标人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投标人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人无法开具发票的,投标人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投标人应退还招标人已付款项,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4.1.12投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招标人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招标人经办人员签认,视为投标人未提供,如发生增值税发票丢失,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如果招标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5.4.1.13因投标人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招标人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
5.4.1.14投标人指定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履约过程中如银行账户信息发生更变时,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招标方,并获得招标方的同意,否则因通知不及时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方单位名称一致,不得另行委托收款。
5.4.1.15分包方向承包方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承包方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发票相关要求详见合同补充条款);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分包方向承包方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 一旦发现,承包方有权按发票金额的35%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分包方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承包方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为确保款项及时支付,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但中标人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工作不能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中标人同意在招标人资金困难时可适当延期支付工程款项。(注:若收款账户信息有变化,中标人须及时上报变更后收款账户信息,如不及时提供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第六条清单
《工程量清单》:具体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注:1、作为有经验的分包商,图纸内施工不对清单内的价格做任何调整;与业主方重计量完成后,按照确定的重计量工程量可调整工程量。
2、机电材料品牌须在品牌库内,并在进场前向物资部及机电部进行质量检验及数量登记,合格后方可使用,若擅自使用品牌库外的材料品牌或以次充好,项目部有权对分包商进行罚款 2000元/ 次,且分包单位承担相应损失。(品牌库)
3、综合单价包含: (1)工人工资;(2)主材费;(3)材料复试费;(4)措施费;(5)劳动保护费用;(6)辅助材料费用;(7)中小型机具费用;(8)管理费用;(9)各项保险费用;(10)临设费用;(11)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12)成品保护费用;(13)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一切相关费用;(14)利润;(15)税金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总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4、自身施工需要的墙体开槽及恢复工作的人工费用(二次结构墙开槽费用含在总价内,不单独计取费用);因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发生的开槽及补槽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并认可后,可计取费用,由于分包人自身原因发生的相关变更而产生的开槽及补槽费用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连带及赔偿责任由分包人自行负责。
5、分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了解到各标段的结构施工完成节点,考虑到结构节点完成后的劳动力过剩情况。
6、分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配合土建主体预留预埋的进度,预见可能产生窝工的状况。
第七条 品牌库
品牌库
序号 | 材料名称 | 甲限品牌范围 |
1 | 镀锌钢管 | 友发,华岐,湖光 |
2 | 衬塑钢管 | 友发,金洲,湖光 |
3 | 强电电线、电缆 | 曲阜电缆、江南、远东 |
4 | 给排水管(PPR给水、UPVC排水、UPVC 电工套管及开关接线盒) | 联塑、公元、中财、日丰、伟星、宁淮 |
5 | 公共部位灯具(含地下室、公区电梯厅吸顶、消防疏散灯等) | 普通光源或LED光源:雷士、欧普、三雄极光;消防应急:江山敏华、威仕康、南京安时多、劳士应急(符合消防要求) |
6 | 配电箱 | 良信、德力西、正泰 |
第八条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本分包工程范围包括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深化设计、供应、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保修建设项目图纸及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全部消防系统。
7.2、本分包工程所需进行施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7.2.1 消防水(自动喷淋、消火栓及蓝图内消防等)系统工程。自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吸水口至末端喷头、消火栓的图纸所示的所有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的采购及安装,水压检测设备、风机、普通钢制阀门(闸阀、蝶阀、减压阀、止回阀等))、安装、调试,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池出水口后管道,消防水管设计变更等后开洞及垃圾清理由消防单位完成,结构加固由总包实施。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补水管、由总包单位采购及安装。泄水管、溢流管、液位计及相关阀部件由消防单位完成,一次混凝土结构预留孔洞由总包单位完成,套管内封堵由消防单位完成;竖井内二次浇注套管由消防单位预埋;二次结构墙体洞口及套管由消防单位负责预留及套管内防火封堵。室外消防管道出户1.5m后管道接驳、井砌筑等由总包完成。
7.2.2 消防电(火灾探测、报警联动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等)系统工程;独立的消防广播系统由消防单位施工,与背景音乐合用的消防广播系统由消防单位施工,强启由消防单位完成;总包单位负责砼结构内和砌体内的消防电气暗埋管敷设,负责清通并带线移交给消防单位。明配管线及变更配管穿线、调试由消防单位施工,消防线槽由消防单位采购及施工,墙面修补由总包完成,液位报警远传信号(包括消防水池、消防稳压水箱间)反馈由消防单位施工。
7.3、通风防排烟系统工程:
7.3.1 包含排烟系统、排烟兼排风系统、消防补风系统(不含普通补风系统)。
7.3.2 其中排烟与排风共用风管及风管部件由消防单位负责施工。消防补风与空调系统共用的管道由消防单位负责施工。
7.3.3 与消防共用风机及消防专用风机由消防单位负责采购及安装实施。
7.3.4 消防风机就地控制箱及相应配管配线由消防单位负责施工。
7.3.5 与消防有关的强电电源由总包完成。
7.4、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的供应及安装工程:
7.4.1 防火卷帘电源由总包单位自配电箱下口引至防火卷帘控制箱,消防联动线路敷设及接线由消防单位实施。防火门框水泥砂浆灌浆由总包单位完成,门框与结构间及防火卷帘轨道后的防火填塞由总包单位完成,防火门周边及防火卷帘两侧抹灰收边由总包完成。
7.4.2 如有气体灭火系统的深化、供应、安装、配管穿线及调试由消防单位实施;
7.4.3 强弱电间、竖井内(及其他区域如果有)区域的如果有灭火弹深化、供应、安装、配管穿线及调试由消防单位实施;
7.4.4 如果有水炮灭火系统的深化、供应、安装、配管穿线、调试等所有施工内容由消防单位实施;
7.4.5 手提式灭火器及推车式灭火器的深化、供应、安装、配管穿线、调试等所有施工内容由消防单位实施;
7.4.6 防火门监测系统及接入消防报警系统的深化、供应、安装、配管穿线(不含暗配管)、调试等所有施工内容由消防单位实施;
7.5、其它专业设备跟消防相关的消防信号、联动线路的配管、接线、调试工作由消防单位完成;电动排烟窗消防单位提供给总包单位控制箱接口的要求,消防单位负责控制箱下口至模块、电线、配管、线槽等所有材料的供应、安装及调试。
7.6、消防系统管道的电伴热保温(含因甲方原因后补电伴热)从电伴热控制箱下口至末端,包括但不限于专用温控配电箱、电伴热电缆、电线管、电源线、保温、管道标识等所有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及调试由总包完成。
7.7、洞口封堵界面:
7.7.1 总包单位负责柔性防水套管采购安装,柔性套管内封堵由消防单位完成。消防单位负责除柔性防水套管外套管的供应、安装及套管与管间的防火封堵;防火封堵形式及质量需满足总包指定图集的要求。因二版图及变更原因导致需在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后开洞及进行剔槽进行暗敷的管线由消防单位完成。所有一二次结构后开洞及清理由消防单位完成,套管外封堵由总包负责。外墙防水的修补由总包完成。
7.7.2 所有图纸及变更中的远控排烟阀钢索配管及执行机构盒均由消防单位完成。
7.7.3 联锁停风机由总包完成,风机就地控制箱采购安装配管穿线由总包完成。
联动电源盘安装及上口预留接线由消防单位完成,消防单位负责压接电源及联动电源盘下口所有24V出线的配管配线。
7.7.4 公区及户内域精装修喷淋末端追位,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精装修区域喷淋头、感烟(温)探测器定位由精装修单位负责,消防单位配合,精装墙面石材、钢化玻璃上的警铃、手报等开孔由精装单位负责。
7.7.5 所有消防设备基础由总包实施,设备基础接地由消防单位完成。
7.7.6 由消防单位负责实施消防子系统与当地城市的消防报警系统联网(包括接口及相应管线);由消防主机到消防CRT的通讯链接由消防单位完成。
7.7.7 总包单位负责完成智能疏散系统的联动功能,总包提供智能疏散系统控制箱负责预留相应接口,配管配线由总包单位负责实施,消防施工单位配合调试。
7.7.8 消防单位负责感温电缆系统自各区域微机头下口取得报警、故障信号接入火灾报警系统、线性感温电缆的敷设、微机头的安装及强电电源。
7.7.9 燃气报警系统、智能水炮系统为独立主机(如有),其中智能水炮系统全部由消防单位实施,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由总包单位实施,各个系统主机至消防报警主机之间的通讯线的配管、穿线、调试由消防单位完成,须由消防单位监测系统总报警、总故障信号,并接入火灾报警系统。
7.7.10 消防单位负责自厨房灭火设备(如有)控制箱下口配管配线及相应模块接入消防报警系统。
7.7.11 消防单位负责电梯迫降工程,自电梯控制柜干接点下口所有配管配线(由电梯厂家配合指导,消防单位压接)。
7.7.12 消防单位负责配置采购安装消防子系统信号远传至集团安全监控平台,远传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应配管配线应包含。
7.7.13 消防单位负责配合商管完成各商铺内消防系统的改造工程(未包含此次报价)。
7.8、其他工程:
7.8.1 消检、电检由消防单位完成。
7.8.2 各类管道和设备及附件的标示标牌、标志环、标志色;
7.8.3 甲供设备为“车板交货”,总包单位无偿配合垂直运输(含塔吊、垂直电梯),由设备厂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消防单位负责设备的卸车、卸货、验收(协助甲方按照合同标准共同验收)、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7.8.4 消防单位需根据各专业图纸及现场情况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总包及其他单位完成BIM管线综合工作,按照审批图纸施工。根据BIM图纸,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及消防线槽将可能与其他系统管道共用吊架,相应费用应包含。各系统将根据BIM图纸进行反弯,所发生增加的沟槽件、水管及线缆工程量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8.5 管道抗震支架由总包单位负责安装。
7.8.6 总包单位负责电伴热保温系统的供应和安装;除电伴热外其余消防单位施工管线(含水管道、风管道)的防冻、防结露保温均由消防单位采购及安装。
7.8.7 消防单位负责开业前的成品保护费用;提供满足要求的10套竣工图纸费用(含刻盘、资料)。
7.8.8 现场不提供工人宿舍及办公室,需自行考虑。
7.8.9 消防单位所有材料设备的复试及检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8.10 配合开业后慧云系统各节点验收。
7.8.11 积极相应公司及分公司消防管道采用永临结合的实施方案,目前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系统的管道、管件及路由,我司已经提前考虑并且按照永临结合的思路实施,待贵司进场施工后要求将现场现有的消防管道、管件及阀门等回收利用。
7.9、本分包工程不包含的项目:
7.9.1 不含消防巡检柜;
7.9.2 不含屋面消防水箱;
7.9.3 不含管道电伴热保温;
7.9.4 不含大于0.8米闷顶内有可燃物需增加的上喷的管道及设备;
7.9.5 不含火灾漏电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防火安全智能化管控系统、燃气报警系统、动火离人报警系统、智能疏散系统。
附件1:
承诺书
致:
感谢贵单位给予我公司参加投标的机会,我公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总包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公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公司均已确认。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总包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总包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合格”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我单位确认目前已做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并备案完, 把工人的劳动合同签订完,把实名制卡办理完。其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 100%,在施工高峰阶段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95%以上。
生活区宿舍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持证率要求达到 100%。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 1160 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 ISO4001 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招标人及黄山杯、鲁班奖、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7)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不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如发生同意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 元;
5、工程造价:
一旦我方被贵单位录用为该工程的劳务分包单位,我方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 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如发生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中途确需停工或更换劳务分包队伍时,双方应签订终止合同协议,同时做好劳务费结算支付、工程移交、退场等事宜。
合同中注明的双方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发生变动时,须书面通知对方,若变更项目经理必须有授权书,并将发生的变更、洽商等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签证,事后不得追加。
全面贯彻周清月结制度,每月 30 日前,我方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招标人项目商务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如不履行,贵司有权停止我司在华东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方保证在劳务合同到期前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方逾期不提出,视为我方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施工过程中因价格上涨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条款的,双方协商及时终止协议,办理退场结算,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6、管理模式:
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 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2000-***** 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 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 查实登记后放行。
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9、履约保证:
一旦我方被选中,我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队伍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我方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并积极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总包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10、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
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我公司进场施工后,如我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 3 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公司愿被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项目部和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分别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
我队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方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方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 25 日前要求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 3)、《工资表》(附表 4)、《考勤表》(附表 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工长可报项目经理,强行停工、清出现场,问题严重的队伍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
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方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承诺单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办公电话: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关于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的承诺函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参加贵司 工程的投标工作,现已经详细学习了贵司关于劳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果我司能够有幸中标,在合同的执行期间将严格按照贵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司承诺按贵司要求设置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分别为: (姓名)
(身份证号) ,参与项目的日常劳务管理工作,不兼职其他工作;如特殊情况变更或撤换劳务管理员将及时通知贵司项目部,并立即增补经贵司项目部审核后合格的劳务管理员继续执行相关工作。
2、我司承诺在施工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贵司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 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如中途进行劳务人员的变更按照劳务管理规定要求书面报告贵司项目部,并及时进行信息的录入和其它相关工作。
3、我司承诺在施工期间不使用没有合法身份信息和已经被贵司和我司列入劳务黑名单的班组和人员。
4、如果我司的劳务人员发生恶意讨薪或越级上访事件,我司承诺全力配合贵司项目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如施工期间我司的劳务人员有不认真或抵制执行劳务管理相关规定,经教育后拒不整改的,我司服从贵司项目部的管理,立即更换相关人员或班组。
6、如我司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诺方盖章: 法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拟定的现场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七项协议
一、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合格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上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主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
4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江苏省省级文明工地”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南京市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质量分析会制度:每周星期三下午4点,在项目会议室参加由项目总工组织的质量分析会,会议主要是针对上一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频率较多的质量问题,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分析,作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并制定处理及预防措施,不按时参加视为违反入会制度,按照处罚条例第25条进行处罚;
2、三检制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验收程序,分包必须配备专业质检员,专业质检员带领班组长进行自检→报工长验收→项目质检员→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样板引路制度:分包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时首先按照方案及交底制作样板,实施样板引路,待甲方、监理、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实测实量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分项进行实测实量,对不合格的分项严格执行整改。
5、旁站制度:所有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总包工长及质检、分包项目经理及质检必须旁站监督,总包工长填写旁站监督记录,做出表格进行会签;
6、内业管理制度:分包进场所需给总包提供的资质证明等资料、平时的自互检资料等必须及时上报。
7、分包的质检员必须认真填写自互检,并在自检后填写完毕后交项目质检部;
8、为完成质量目标给出以下奖惩规定如下;
奖 励 条 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5%以上的,每个分部工程完成后,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5%以上的,每个分部工程完成后,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5%以上的,每个分部工程完成以后,奖施工队100-500元。
4、每月将对分包所有工种进行打分评比,根据在这个月中所完成的质量,整改落实情况来进行打分,凡排名第一者奖励班主100-500元。
5、分部位、分班组对实测实量数据进行总结,对实测实量一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进行奖励200元。
处 罚 条 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
3、对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或班组处罚100-10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4、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300元。
5、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3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6、未能严格执行“三检制”,不执行检查验收程序的,对工序质量及分项质量造成隐患的以200~300元。
7、分包队不能实现项目质量目标的,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8、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清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9、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队处以500-2000元罚款。
10、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
11、对总包质检部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不整改或整改不完的处以200-2000元罚款。
12、在未接到项目技术部及试验员的各种复试报告合格通知前,任何部门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否则对责任人处500元罚款。如因此造成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责任人交上级部门处理。
13、对只抓进度,不抓质量,不组织工序自检,隐蔽验收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14、进场材料必须报验,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款300-5000元。
15、发现不合格材料入场的单位,项目将对其进行200~3000元罚款处理。如现场发现施工队堆放和储存不合格材料罚款200~1000元,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水泥拌制砂浆已进入工程实体施工的罚款1000~3000元,并且将使用不合格砌筑砂浆进行施工的墙体,墙面全部拆除;
16、对实测实量制度拒不执行的队伍一次性罚款5000元,并约谈其老板,对实测实量整改拖延懈怠、消极误工的施工队伍每分项每次罚款200~500元。
以上管理条例希望各外联施工队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如有违章我项目部将依据上例条款进行处法,罚款从各队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NO.2014G34 地块项目 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及《2012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其责任方属于哪一方,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尽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要求:
1、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安全行驶。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每小时内,做到礼让三分,安全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4、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5、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门卫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6、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8、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车方负责。
9、为工程施工服务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车方负责。
七、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材料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NO.2014G34 地块项目 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降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2、供应管理
2.1甲供材料由甲方提供并送至工地内,乙方负责卸车、运至乙方仓库货堆料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购。
2.2验收与保管。乙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2.3由乙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由乙方承包使用。
2.4如乙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2.5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甲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乙方当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3、小型材料
3.1乙方自行采购使用,甲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四、防火责任书
工程名称:NO.2014G34 地块项目 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五、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工程名称:NO.2014G34 地块项目 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南京市政府消防条例、以及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宁人员必须符合南京市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南京市的法律、法规条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乙方要按南京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1、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2、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3、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责任书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六、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工程名称:NO.2014G34 地块项目 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5)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1)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2)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3)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5)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1、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七、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乙方。
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6.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8. 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二、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4.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甲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乙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
7.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甲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
三、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3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报送公司纪委1份。
四、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分公司党委受公司纪委委托同其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建设协议书。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八、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 方(全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全称):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质量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由乙方承建的项目均在质量保修范围内。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机电临建劳务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质量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质量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质量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8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有设计单位提出质量保修方案,乙方实施质量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质量保修金
1.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完工结算价款的5%。
2.甲方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30天内,将质量保修金无息退还乙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九、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代付协议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NO.2014G34地块项目A、D、E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代付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代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项目部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农民工个人银行卡申请资料等信息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及考勤
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乙方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未进入施工现场。
2、乙方要对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等。
四、乙方作为农民工的雇佣方,应充分履行农民工个税及社保的代扣代缴义务,甲方仅按照乙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清单中金额全员全额代发工资;
五、委托代付工资部分仍为甲、乙双方施工结算部分,对应委托代付工资部分乙方应按照原合同提供合法、合规的工程款发票;
六、违约责任
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未按规定足额代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代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甲方已按照乙方提供资料代付农民工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因乙方未按照规定给农民工缴纳个税及社保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八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清单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策划书安全定位,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为万元,占合同额比例为2%。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清单
带※为保证项;费用金额为“0”表示该项不投
要类别 | 项目 | 内容 | 具体费用清单 | 单价金额 | 数量 | 合价金额(元) | ||||||||
(元)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1500mm的洞口水平安全防护硬质盖板及下方设置(单层双向)措施钢筋网片材料费 | |||||||||||
>1500mm水平洞口防护,不低于1200mm防护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组装式 | ||||||||||||||
电梯井、管道井竖向防护,高度不低于1500mm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电梯井、管道井、采光井等水平防护,采用钢管搭设网格 | 每层设置木枋,用硬质材料进行封闭材料费 | |||||||||||||
张挂安全平网材料费 | ||||||||||||||
后浇带用木板、挡水坎用材料费 | ||||||||||||||
其它类型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安全防护设施 | ||||||||||||||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有外脚手架的楼层临边、阳台临边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组装式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1.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无外防护架的二次结构临边作业 | ※安全带系挂钢丝绳或专用工具 | ||||||||||
楼梯侧边采用组装式安全防护 | ||||||||||||||
基坑临边 | 格栅式 | |||||||||||||
网片式 | ||||||||||||||
平台、升降口临边 | 钢管扣件式 | |||||||||||||
其它类型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侧边、平台临边、基坑周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 ||||||||||||||
施工安全防护通道搭设所需材料费、人工费 | 安全通道、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防护棚 | 工具可拆装式 | ||||||||||||
木工棚净高度不低于2900mm,双层硬质防护,上下层间距离不小于600mm | 敞开式 | |||||||||||||
封闭式 | ||||||||||||||
钢筋加工棚铺设防砸、防雨双层防护 | 工字钢桁架主梁、钢管架龙骨 | |||||||||||||
方钢制作,螺栓连接组装 | ||||||||||||||
小型机械防护棚 | 钢管扣件式 | |||||||||||||
分段加工,螺栓连接 | ||||||||||||||
其他类型临建设施安全防护棚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2.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外电线路隔离防护的材料费、人工费 | 使用木质等绝缘性材料 | |||||||||||
配电箱(柜)及其防护隔离设施、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变压器、低压灯泡、电缆防护卸荷设施等材料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三级配电 |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 ||||||||||||
※□便携式开关箱t配电箱工作插座 | ||||||||||||||
电箱防护 | 方钢焊制 | |||||||||||||
网片式 | ||||||||||||||
格栅式 | ||||||||||||||
电缆安全防护 | ※电缆绝缘桥架、绝缘挂钩、瓷壶安全防护 | |||||||||||||
电缆槽钢、木盒覆盖安全防护 | ||||||||||||||
电瓶车用电管理 | ※电动车场外集中充电场所 | |||||||||||||
生活区用电 | ※活动式板房宿舍限压限流装置 | |||||||||||||
※生活区USB接口充电 | ||||||||||||||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 2 变压器、电缆、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 |||||||||||||
2 防潮灯、应急照明设备、警示照明设备、低压灯泡、等材料费 | ||||||||||||||
其他各种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及场所建设、安装、检测、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3.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所需的安全网、挡脚板、油漆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外脚手架防护棚 | ※工具式可拆装悬挑硬质防护棚 | ||||||||||
钢管扣件悬挑硬质防护棚 | ||||||||||||||
钢管扣件悬挑软质防护棚 | ||||||||||||||
悬挑脚手架工字钢、预埋环、吊环 | 悬挑梁工字钢 | |||||||||||||
U型螺杆预埋件、吊环、压板(角钢) | ||||||||||||||
“几”字型预埋件、吊环、木枋等 | ||||||||||||||
连墙件 | 预埋高强螺杆式新型连墙件 | |||||||||||||
※预埋钢管内外杆拉通式连墙件 | ||||||||||||||
其他类型连墙件 | ||||||||||||||
电梯井操作架 | 钢管扣件分段悬挑式操作架 | |||||||||||||
※提升式钢平台所需工字钢、槽钢、4mm厚花纹钢板、操作架钢管(套管)、扣件等 | ||||||||||||||
卸料平台 | 落地式卸料平台 | |||||||||||||
悬挑钢平台 | ||||||||||||||
钢管扣件式外脚手架 | 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所需的挡脚板、钢管、脚手板、扣件等 | |||||||||||||
安全网 | ※阻燃型安全网 | |||||||||||||
附着升降式脚手架 | 附着升降脚手架租赁(购置)费用及防坠、防倾、同步装置检测、维护、保养 | |||||||||||||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 其他类型外脚手架防护棚、悬挑脚手架、连墙件、电梯井操作架、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 | |||||||||||||
各种脚手架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检测费、人工费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塔式起重机 | 塔吊基础四周定型防护网 | ||||||||||
塔吊防攀爬装置 | ||||||||||||||
※塔吊爬梯自锁装置 | ||||||||||||||
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更新费用 | ||||||||||||||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 定型化施工电梯防护门 | |||||||||||||
铺设楼层出入平台木枋、模板等 | ||||||||||||||
※人脸识别装置 | ||||||||||||||
吊篮 | 安全锁、防坠器、急停装置、保险绳、安全绳、上限位等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费用 | |||||||||||||
小型机具 | 圆盘锯、切割机、电焊机、调直机、搅拌机等安全防护设施 | |||||||||||||
吊索吊具 | ※角钢焊接、方管龙骨、钢板网(钢板)封闭、吊环用Ф20mm圆钢焊接的料斗及吊笼,吊运钢丝绳、绳卡 | |||||||||||||
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安装、检测、维护、保养所需人工费 | ||||||||||||||
群塔防碰撞措施费用 | 群塔作业防碰撞系统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5.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绳及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中安全绳、自锁器、气瓶防护笼、接火盆、火花斗等安全防护设施 | |||||||||||
6.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栓系统(包括消防栓、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加压设备等)以及其他设施如消防砂、锹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及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 间距不大于50m的室外消火栓 | |||||||||||
※室内消火栓与作业面同步,每个消火栓配备的2套水带、枪头 | ||||||||||||||
干管管径不小于100mm的消防管 | ||||||||||||||
高度超过100m在建工程加压设备 | ||||||||||||||
不少于2台的消防泵(设自启装置)互为备用 | ||||||||||||||
※有效容积不小于54m3的消防水池 | ||||||||||||||
临时用房 | ※临时用房选用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D级的建筑构件 | |||||||||||||
※芯材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D级的金属夹芯板 | ||||||||||||||
其他消防安全设施、器材 | 防火卷材等易燃物临时存放作防火覆盖(如防火布)的材料费 | |||||||||||||
设置在场外的可燃保温材料临时存放点或库 | ||||||||||||||
取暖、升温用的燃煤及存放库、专人看护费用 | ||||||||||||||
※活动式板房工人宿舍安装非感应式喷淋系统 | ||||||||||||||
※北京片区项目和外地5万㎡以上项目配专职消防员管理费 | ||||||||||||||
其他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砂、锹、斧等设施设备购置费,各消防设施安装、检测、维护等发生的人工费 | ||||||||||||||
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的安装、检测、维护、保养所需人工费 | ||||||||||||||
一、项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 7.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爆电气设备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隔离等支出 | 易燃易爆危险品 | 距离主体结构不小于15m,库与库之间不小于12m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 | ||||||||||
※食堂气瓶封闭库房、煤气泄漏报警器、回火装置 | ||||||||||||||
8.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防雷接地所需的镀锌扁钢、镀锌接地极、接闪器、角钢、镀锌圆钢等材料费、人工费 | 机械设备、电箱、脚手架、活动板房等设备设施的防雷接地 | ||||||||||||
9.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安装、装修、地下工程施工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受限空间作业防毒设备设施购置、安装、监测、维护 | ||||||||||||
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测仪器购置、安装、维护等费用 | ||||||||||||||
10.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 防台风生产、生活房屋加固材料费、人工费 | 安全通道、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木工棚、钢筋加工棚、小型机械防护棚等各类临建设施安全防护棚及活动房,设置缆风绳 | ||||||||||||
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费 | 包括防台风防护设施建造材料费、人工费 | |||||||||||||
11.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 地形、地质资料搜集整理费用、预警费 | 包括资料及防地质灾害措施费 |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地质位移、变形观测仪及其他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维护等 | |||||||||||||
12.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施工现场操作场地和道路硬化、现场绿化、防尘洒水、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外运车辆冲洗、易飞扬建筑材料密封存放或覆盖措施等费用 | 防尘雾炮机、喷淋降尘系统、洒水车、防尘网覆盖等设备设施 | ||||||||||||
13.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 噪音监测仪器购置费及安装、维护发生的人工费 | 噪音监测仪及其他防噪音设备购置、安装及维修费 | ||||||||||||
施工现场防噪音安全设施设备及噪音治理发生的费用 | 包括防噪音隔离屏障等措施费用 | |||||||||||||
14.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 包括动火作业、交叉作业、高处作业等施工所需的临时围挡、警示绳、警示牌、警示灯、油漆以及存在危险源场所、事故易发部位警示标志牌等设施材料费、人工费 | 内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操作架或定型化钢平台、吊笼、料斗、电箱、定型化防护棚等安全设施验收后张挂的※红色或绿色标识牌、施工现场入口醒目位置滚动播放当日重要危险源的LED屏 | ||||||||||||
二、项目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 1.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 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项目应急车辆购买费,应急库房设置,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等购置费、安装费、人工费及维护保养费 | |||||||||||
2.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及场地费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设备设施材料费、场地费、人工费 | ||||||||||||
三、项目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 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监控、监管所需设备设施的材料费、人工费 | ※局级及公司级重要危险源作业部位语音安全提示器、在施工现场设置危大工程公告、危险区域设置危险警示标示等标牌、设施 | |||||||||||
2.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费用 | 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的费用 |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模板工程 | 工具式模板工程 | 滑模 | ||||||||||||
爬模 | ||||||||||||||
飞模 | ||||||||||||||
隧道模 |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 |||||||||||||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 ||||||||||||||
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 | ||||||||||||||
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
承重支撑体系 |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
三、项目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暗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起重吊装工程 |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 ||||||||||||||
脚手架工程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 | ||||||||||||||
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拆除、爆破工程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拆除工程 | ||||||||||||||
暗挖工程 | 隧道、洞室工程 | 矿山法 | ||||||||||||
盾构法 | ||||||||||||||
顶管法 | ||||||||||||||
三、项目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 3.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 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项工程(幕墙、钢结构、人工挖孔桩等其他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费 | 其它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水下作业工程 | ||||||||||||||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其它地方要求专家论证的工程 | ||||||||||||||
四、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 1.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 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所需工具购置费 | ※包括日常检查用的扳手、卷尺、手电筒等 | |||||||||||
隐患整改费用支出 | 各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费用 | |||||||||||||
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估费用 | 需聘请专家参与检查与评估发生的费用 | |||||||||||||
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 | 包括局、公司、四级机构及地方政府部门检查督导发生的费用 | |||||||||||||
委托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发生的费用 | 包括委托第三方检查费用 | |||||||||||||
2.标准化建设支出 | 编制、发布、实施安全生产制度、设施标准化图集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 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 | ||||||||||||
聘请专家参与编制制度、图集的费用 | 需聘请专家参与编制标准化建设图集、图册、制度的费用 | |||||||||||||
五、项目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 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 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具、用品(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费 | 安全帽 | □智能安全帽,带芯片定位;t一般安全帽 | ||||||||||
安全带 | t双肩式 □全身背带式 | |||||||||||||
其他 | t※反光背心、t※工具袋 | |||||||||||||
□防尘帽、t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长管面具、t焊接面罩、□焊接镜片、□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护目镜(防异物伤害护目镜、防强光紫外线护目镜)、□防冲击眼护具、□耳塞 | ||||||||||||||
t绝缘手套,t焊工手套,t耐油、耐酸碱、防水手套,t防护手套 | ||||||||||||||
t防穿刺劳保鞋、□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 | ||||||||||||||
□耐酸碱胶靴、□绑腿 | ||||||||||||||
t防坠器、t生命绳 | ||||||||||||||
六、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 1.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 管理人员的入职教育和再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每年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低于12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 |||||||||||
每年对一般管理人员累计不低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 ||||||||||||||
新入职员工岗前安全培训不低于24学时 | ||||||||||||||
工人入场教育和再教育、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换岗转岗教育等所需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和设备租赁费 |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的工人入场教育 | |||||||||||||
生产过程中,每年对工人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 ||||||||||||||
节假日、季节性、作业人员换岗转岗安全培训 | ||||||||||||||
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方法演示、现场事故事件分析会等所发生的场地费、设备设施租赁费、人工费 | 包括安全教育中各级到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演示、事故事件分析会发生的费用 | |||||||||||||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发生的场地和设备租赁费、人工费 | ※包括“行为安全之星”活动方案执行费用支出 | |||||||||||||
组织开展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 | 包括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学习、培训 | |||||||||||||
2.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 包括个人安全技能培训、企业培训、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培训、推广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培训等发生的资料费、差旅费、培训费 | 包括三类人员取证培训 | ||||||||||||
3.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 包括安全教育宣传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安全操作违章图牌、安全挂图、相关安全知识书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安全宣传栏、危险源辨识与分析图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各种施工现场安全宣传图集、图册、书籍、标识、标牌、设施、设备制作、安装、保养及维护费 | ||||||||||||
七、项目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 1.前期研发支出 | 包括样品试做材料费、人工费及固定制作场地的租赁费用 | 各种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研发费用 | |||||||||||
2.推广使用支出 | 包括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购置费及新设备的维护支出 | 包括集成式环境实时监测与喷淋联动系统 | ||||||||||||
八、项目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 1.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表)检测检验费用 | 包括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气瓶瓶阀、气瓶减压阀等安全保护装置 | |||||||||||
2.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 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位器、门电锁、安全制动器)检测检验费用 | 包括限速器、起重量限制器、起重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制动器等防护及保险装置 | ||||||||||||
3.电气防雷、接地装置测检验支出 | 电气设备安装的防护接地、防雷接地的装置检测检验费用 | 各种电气设备防护、防雷接地装置检测 | ||||||||||||
4.其他装置测检验支出 | 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测检验费用 | 各种安全信号警示装置检测 | ||||||||||||
九、项目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1.现场文明施工支出 | 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理的工作的人工费 | 建筑垃圾 | ※楼层建筑垃圾传料筒 | ||||||||||
敞开式垃圾池(覆盖) | ||||||||||||||
封闭式垃圾池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存放点(垃圾桶、垃圾池) | |||||||||||||
现场污染源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的费用 | 现场污染源控制发生的费用 | |||||||||||||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外运费,工程材料整理、清理人工费 | ||||||||||||||
九、项目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2.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 职业健康体检,特殊工种取证和续证体检,餐饮工作人员取证体检和复检、辐射工作者特殊体检与复查等体检费用 | 包括※新进场及在场工人全员体检费用 | |||||||||||
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电风扇、空调等购置费 | 包括夏季防暑降温送清凉物品购置费用 | |||||||||||||
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及冬季取暖费用 | 包括※冬期采用中央空调取暖设备购置、安装及维护费用 | |||||||||||||
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等措施费用 | 包括防煤气措施费用和防蚊虫叮咬措施药品购置费 | |||||||||||||
工人在不良环境作业的津贴 | 包括密闭空间作业、水下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等 | |||||||||||||
3.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安全资料、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等费用 | 包括日常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 ||||||||||||
4.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 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吸烟厅、茶水厅等设施费用 | 包括吸烟亭、茶水亭内设置的宣传显示屏、空调等设施 | ||||||||||||
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的费用 | 包括现场围挡、隔离栏杆、场地排水排污等设施费用及维修费用 | |||||||||||||
5.安全奖励支出 | 安全管理人员评优费用支出 | 安全体系运行良好对项目部及个人奖励费用支出 | ||||||||||||
安全创优的奖励支出 | 地市级、省级、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评优费用支出和创优奖励费用 | |||||||||||||
6.其他 |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设施及设备安全信息二维码制作、安装及维护费用 | ||||||||||||
总计 | ||||||||||||||
注:表中“包括”是指“包括但不限于” |
附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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