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含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溪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含管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5-095-1
开标时间:2015-11-0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燕江水务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含项目管理)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5-09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农业[2015]9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安市燕江水务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筹措,招标人为永安市燕江水务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含项目管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含项目管理)二次;
2.2 建设地点:永安市;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筹措;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安投资约2.12亿元,监理服务费约460万元,管理服务费为120万元。永安市溪源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供水任务的中型水库,总库容1510万立方米。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拦河坝(含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等。拦河坝为堆石重力坝,最大坝高77米。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市溪源水库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含项目管理),具体的范围以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为准。
2.5.1施工监理:工程从项目准备、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完成,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及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的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5.2项目管理招标范围:本工程所包含招标管理、报批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施工期的管理(含质量、进度、安全、协调、组织等)、结算审核管理,包括保修期的管理及组织项目后评估、技术咨询服务等。
2.6工期要求:总工期 48 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3拟派的人员要求:
3.3.1施工监理人员:
(1)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员应具有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委托的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
(4)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造价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监理人员应具有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委托的流域管理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行业自律组织颁发的监理员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或具有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3.3.2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或水利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还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或水利造价员资格;
3.3.3拟派本工程所有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且为投标人本企业正式在岗职工,提供社保证明资料;监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各岗位之间不得兼任;应承诺专职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及项目管理工作,常驻施工现场,不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13 日至2015年 10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示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均需原件),否则,恕不接待。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9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7.2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燕江水务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8- *******139*****315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卢女士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 号: 5919 0308 4510 501 。

交易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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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库 工程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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