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双向变流型再生电能吸收利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双向变流型再生电能吸收利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根据发改基础[2010]2515文批准建设,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双向变流型再生电能吸收利用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双向变流型再生电能吸收利用系统设备采购及施工项目

二、招标编号:HXZB-CS-150712

三、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四、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 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站至尚双塘站,共设车站20座,包括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

五、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含40.5kV GIS开关柜、1500V直流开关柜、35kV电力电缆、综自接口设备、二次电缆、双向变流型再生电能吸收利用装置等设备的采购及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并包括相关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表的供应以及设计联络、试验检验、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接口配合、验收、培训、售后等相关服务采购内容。

2、货物数量:9套

3、投资概算:3600万

4、计划工期:以业主最终工筹计划为准。

5、质 保 期:在试运营前验收合格的设备(或系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在试运营后验收合格的设备(或系统),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再生电能吸收利用装置设备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至少具有1项已供货的以往业绩。

以往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具有将车辆再生制动能量向交流系统回馈的合同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能量回馈装置检验报告。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1月8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com.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其他技术资料。

八、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1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该澄清与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敬请留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保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9日9: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持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持《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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