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023年听障、视障义务教育自主招生方案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023年听障、视障义务教育自主招生方案
为做好我校2023年听障、视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听力障碍儿童,含耳蜗术后或佩戴助听器儿童。
2.视力障碍儿童。
二、招生计划
1.听力障碍:一年级12人。
2.视力障碍:一年级12人。
三、招生条件
1.申请入学的残疾儿童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其中视力障碍儿童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
2.招收的听、视力障碍儿童原则上为合肥市户籍或随迁子女。在优先保证合肥市残疾儿童入学的前提下,空缺学额,向市外补录。
3.原则上入学年龄为6-9周岁。
四、招生办法
学校在合肥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自主招生入学评估工作,确保考务工作规范、程序到位、评估客观公正。
五、招生程序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7月5日
2.网上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023年听障、视障义务教育自主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需插入电子照片),并于7月5日下午17:00前将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指定邮箱,完成预报名手续。
3.资格审核:在规定的时间(7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携报名材料至合肥特殊教育中心,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完成资格审核。
4.评估时间:7月11日(暂定)
5.家长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孩子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进入招生程序的,后果由家长本人承担。
六、报名材料
1.家庭户口本、产权证,父母身份证,个人残疾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
2.由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生化(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片。
3.由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入学年份最新听力残疾诊断报告(左右耳听力测试,听力障碍儿童需提供)。
4.由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眼疾诊断书和视力测试证明(视力障碍儿童需提供)。
5.康复档案资料(没有的无需提供)。
6.其他材料。
七、入学安排
1.经评估适合接受在校就读的学生,开学两周为入学试读期,试读合格的正式办理入学手续。
2.有下列情况的暂缓入学:传染性疾病、严重癫痫病、严重骨关节病、严重心脑血管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营养不良等症状及有严重影响自身或他人学习的不良行为。
八、收费情况
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老师 阮老师 章老师 徐老师
咨询电话:(0551)********(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教务处)
邮箱:*********@qq.com">*********@qq.com
学校地址:合肥市学林路与大众路交口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合肥特殊教育中心
2023年6月12日
点击此处下载《合肥特殊教育中心2023年听障、视障义务教育自主招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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