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兴隆遗址文博馆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康保兴隆遗址文博馆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康保兴隆遗址文博馆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兴隆遗址文博馆建设项目已由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保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康保兴隆遗址文博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康行审审字【2023】71号、康行审标字【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康保兴隆遗址文博馆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康保县照阳河镇兴隆村南兴隆遗址西侧。(3)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15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综合展馆大厅(含门卫室、接待室、办公用房、公共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观摩平台(影视投放设施,以数字化、虚拟成像、多媒体等多种现代高科技技术为手段,进行系统的展示和展演);历史陈列厅:兴隆遗址主题展厅、值班休息室(男\女)、厨房、餐厅、卫生间、设备用房、库房;配套其他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大门塑形、院面硬化、美化亮化,电、暖、给排水等室内外辅助工程设施建设。(4)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9月止。设计阶段: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日内完成补充和修改。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9)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10)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3 08:30至2023-06-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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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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