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东坂中学教学楼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浦县东坂中学教学楼项目工程 已由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浦发改审[2015]1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 漳浦县东坂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东坂中学校园内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74万元。校园用地面积15649.61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一幢及相关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49.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39.42平方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2 工期要求:220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 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
*******.94元, K=15%,发包价为:
*******.5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非福建省内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必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和C证);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8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13 日至2015年 10 月 17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25 日北京时间 16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肆仟捌佰元整(¥54800元)。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26 日北京时间 8 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0月 26 日北京时间 8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14号)。
7.3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 26日北京时间 8 时 30分
7.4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东坂中学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139*****311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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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