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道标识系统招标公告
绿道标识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M115-2186
招 标 单 位: 明光市林业局 (盖章)
代 理 单 位 :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发 布 日 期: 2015年10月
明光市绿道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M115-2186
明光市林业局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明光市绿道标识系统采购项目,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需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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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绿道形象标识
规格:2500mm×270mm
材质:1.5mm铝板,表面烤漆
工艺:丝网印刷、烤漆
个
60
2
提示警示类标识
规格:476mm×400mm
660mm×400mm
材质:1.5mm铝板,表面烤漆
工艺:丝网印刷、烤漆
个
20
3
标线
热熔型标线涂料
技术要求参照《道路标线涂料》(JT/T280-2004)
㎡
600
备注:1.1项目样式参考安徽绿道标识系统图集(附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综合单价均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施工)、维护、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费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单价一概不作调整(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供不低于项目清单要求的产品投标。)
(二)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
1、杆件要求:
杆件采用热镀锌钢管,表面静电喷涂(上白下警蓝),材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高频自动焊接,杆件与法兰焊接时做到焊缝饱满、平整、光滑、细密,无裂纹、咬边、夹渣、气孔等缺陷,无横向焊缝,焊接做到线条流畅美观,无曲面、变形现象。焊接质量符合GB/T12496-1999 标准。杆体要求可抗 12 级以下(含 12 级)台风,杆件顶端包封以防水气进入。如中标,须提供钢材生产厂家质保书。
2、标志板要求:
标志板尺寸规格必须符合采购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作,其中指路标牌及车道指示牌铝合金板面厚度3mm,其它标牌铝合金板面厚度1.5mm,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标志板与杆件的连接应保证安装方便,连接牢固,版面平整。
3、反光膜要求:
(1)底模采用3M工程级,字模采用3M超强级。
(2)反光膜需提供3M公司的授权书和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合格报告。
(3)反光膜需提供十年书面质量保证。担保期内因反光膜质量问题导致褪色、脱胶、起皱等不良现象由中标方予以免费更换。
(4)标志版面反光膜的逆反射系数、发光强度系数值,反射系数值、各种颜色的色品坐标和亮度因数应符合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 — 2009 )的规定。
(5)标志牌字体、图案等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 — 2009 )要求制作,表面无明显裂纹、皱纹、划痕、损伤、凹槽、弯形,无颜色不均和污染等现象。
4、C25基础砼要求:
C25基础砼要与标牌配套,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基础砼钢筋、尺寸、规格和设计施工要求满足《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200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
5、交通标线技术要求
(1)所有标线均采用热熔型涂料,标线的尺寸、线型、间距、排序方向等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的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标线所用涂料采用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9)的要求,检测合格、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的热熔型涂料,表面加铺玻璃微珠,涂层厚度水泥路面1.8mm、沥青路面厚度2.0mm,宽度依据路面实际需求,施工时提供批次检测报告。
(3)涂料的色度性能,色品坐标和反射比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规定和GB/T 24722-2009路面标线用玻璃珠中的技术要求。
(三)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壹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保修期内,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内上门服务。质保期内由于材料和制造工艺造成问题,由供货商负责产品的免费维修或更换。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制作安装完成,每推迟一天,按每天500元处罚(因投标人原因拖延工期超过25天,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其他要求
投标人若不能达到招标人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在交货期内不能交货,扣除投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罚违约金1万元。
(六)控制价:本项目控制预算价为 183000.00 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移交管理部门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后30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一年)满两周内付清。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应按投标产品的实际名称、型号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如在评标时发现这种情况将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为一个整包。
5、投标有限期:60个日历天
6、报价时报价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7、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183000.00元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以上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单位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包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 2015年 10月 16日 10:00时 ”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9、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 2015年 10月 16日 10:00时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205(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10、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室 205(祁仓路98号“三个中心”办公楼二楼)。
四、投标担保金、招标代理费
报价人随报价函缴纳投标担保金(人民币) 10000元,投标担保金采用现金缴纳,由采购人于报价现场收取。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与采购人签定采购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未中标报价人的投标担保金当场退还。未缴纳担保金的报价无效。(报价担保金需用信封密封且标明单位名称、金额等)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资格审查
报价前,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个体经营需提供身份证等有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封入投标文件袋,(1—3项需同时手持原件);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报价人。
六、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价格相同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按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该项 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事项
1、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 明光市林业局 豆业升 联系电话139*****181
2、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3、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勘察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报价人对采购函有疑问,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5年10月14日7:00时前发送至mglfbest@sina.cn邮箱,采购人将以澄清公告形式于2015年10 月14日17:00时前在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告,请各位报价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报价人自负。(询疑文件必须写明理由和建议条款,并且注明联系方式)
明光市林业局
2015 年 10月 12 日
附件:投标书组成(参照格式文本)
1、封面
明光市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包号: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2、报价书
报价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函》,决定参加投标。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服务,整包投标为人民币(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服务的交货并交付招标人验收。
3、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担保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担保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书(手持至开标现场,无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被授权方签字:
日 期: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时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报价清单
报价清单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包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合计总价:人民币 元
投标人: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备注:报价清单表格可根据投标人情况自行设计,但必须包括清单中项目。)
6、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合同供货,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明光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担保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7、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8、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其它询价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
附件 :一
颜色:绿色
附件二、 合同条款
一、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承包人(全称) (协议书格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二、通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工程预付款: 不预付工程款
1.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移交管理部门并结算审计后30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一年)满两周内付清。
1.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甲方将从下一次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市场风险。
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变更及招标项目数量的增减。
3、 合同补充条款
3.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需自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验收,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按监理规划到现场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2 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项目管理所发出的正确指令及通知。如不接受,每发生一次,将从工程决算总价中扣除1万元人民币。
3.3 工程质量:如工程不能一次性通过竣工合格验收,扣工程总价1%的罚款。
3.4 竣工验收
3.4.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一个月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3.4.2 施工单位应积极协助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停止支付工程款。
3.5 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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