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JSZC-******-JSXH-G2023-0016

2、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60万元

4、最高限价:360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采购需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原大丰区新丰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精神堡垒,文化长廊、校史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总要求45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5日历天。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期限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按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接受该采购项目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人身、财产权或其他专利权、版权、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0日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5时30分00秒。

2、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退回。

4、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266-865-201”,“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开标时间前10分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进入开标会议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于规定时间内进入开标会议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系统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系统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无法看到唱标、开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保证金

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

联 系 人: 李刚

联系电话:151*****3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联 系 人:邹海君

联系电话:0515-********139*****080


盐城市大丰区盐垦初级中学校园文化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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