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液用智能封堵剂招标公告
钻井液用智能封堵剂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钻井液用智能封堵剂)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钻井液用智能封堵剂 | 此次采购标的为钻井液用智能封堵剂,主要技术指标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2023.9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信誉要求: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 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 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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