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六溴环十二烷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宣传工作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六溴环十二烷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宣传工作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COP6)审议并通过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约》附件A中,要求缔约方在豁免期内逐步停止HBCD生产和使用。2016年7月2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禁止HBCD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但保留其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乙烯(EPS)和挤塑聚苯乙烯(XPS)的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该《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6日对中国生效,我国特定豁免登记的有效期已经于2021年12月25日终止。

为落实我国履行《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有关要求,减少HBCD的生产与使用,推动其淘汰,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FECO)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共同开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开展HBCD及其替代品的生产、使用、回收、处置、管理等活动,推动我国HBCD淘汰、环境无害化处置以及相关管理体系的完善。

为向HBCD及其替代品的生产和使用等行业推广HBCD企业无害化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成果,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知识水平,同时提高非政府组织和广大公众对HBCD对于环境污染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本项目拟聘请一家单位,负责对项目下活动进行宣传工作,编制宣传手册、开展拍摄、项目宣传等工作,以推广项目优秀技术和管理经验及扩大项目影响。

本项目工作大纲请见征询文件。

一、 工作目标

编制项目宣传手册,开展项目科普类宣传短视频、项目成果总结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和传播,达到宣传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果、推广项目优秀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目的,同时利用互联网多渠道平台,提高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对于HBCD环境污染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

二、 主要工作内容

1. HBCD及其替代品宣传材料制作(中英文)

2. 针对不同人群,制作宣传片短视频(中英文),开展主题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形成新闻报道

3. HBCD项目成果总结和推广宣传册(中英文)

4. HBCD项目成果总结与推广视频

5. HBCD淘汰与管理工作专刊及连载(中英文)

三、 工作时间

本项目活动预计自2023年8月1日开始至2025年7月31日,时长共24个月。

四、 资质要求

承担此咨询服务的技术咨询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具备丰富的宣传培训材料等设计和制作经验,包括宣传片、培训课件、培训教材等;

2. 具备面向地方环保工作人员或行业人员的环境培训和宣传类经验;

3. 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公约以及化学品管理领域内容或合作经验的优先。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l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本科及以上环境或传媒等相关专业学历;

2)具备10年以上环境宣传制作经验,并带领团队制作过相关环境宣传作品;

3)了解《斯德哥尔摩公约》,并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宣传、培训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与不同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媒体、私营部门等) 进行有效沟通、协调联络的经验。

l 项目团队成员

1)项目团队成员至少有4人。其中至少2人需具有本科及以上环境领域专业学位;至少1人需要达到大学英语6级或以上水平;

2)至少2人需具有3年及以上传媒、编导、影视制作等方面工作经验;

3)至少2人需具有3年及以上环境教育及宣传相关工作经验。

五、 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招标信息和下载招标文件。

六、 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3年7月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肖穗子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单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王钼婕、余劭坤

电话:010-********、010-********

电子邮件:wang.mujie@fecomee.org.cn、yu.shaokun@fecomee.org.cn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环境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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