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视频监控点和重点道路电子卡口联网建设招标公告
高清视频监控点和重点道路电子卡口联网建设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高清视频监控点和重点道路电子卡口联网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高清视频监控点和重点道路电子卡口联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A-118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四环八线高清视频监控点联网建设(品目编号:A********)。预算********元。
第二包:重点道路电子卡口联网建设(品目编号:A********)。预算********元。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将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2. 本地投标人须具备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如租用网络运营商链路,须提投标人与网络运营商的供针对于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者授权证明的复印件。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第一包:
1.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出具的具备高清视频监控功能的网络摄像机(含镜头)(检测报告中应包含第一包第7、8、9项产品)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13年9月至今)。
2. 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操作软件须能与天津市技防网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综合应用登陆系统实现对接,并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包:
1.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出具的具备高清视频监控功能的摄像机(含镜头)(检测报告中应包含第二包第2、8项产品)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13年9月至今)。
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依据“天津市技防网电子卡口技术规范”出具的高清智能卡口摄像单元(或车辆牌照识别抓拍系统)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13年9月至今)。
3. 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操作软件须能与天津市技防网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综合应用登陆系统实现对接,并须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2日9:00至2015年10月23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三)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27日9:30在外环线与芥园西道交口(外环线以内入市方向)集合。联系人:王智昊,联系电话:186*****813 。勘察现场时将为各单位发放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点位明细表》,请各单位在勘察现场时携带《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放《点位明细表》。因未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网上应答时间
2015年10月12日9:00至2015年11月3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2015年11月3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146号窗口。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5年11月3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开标公示时间:2015年11月3日9:45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
(二)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智昊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标签: 公安局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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