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客运段普速列车共享充电宝对外经营项目招商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客运段普速列车共享充电宝对外经营项目招商
一、招商人
二、招商项目
三、项目概况
1.充电宝设备位置及名称:哈尔滨客运段普速列车共享充电宝对外经营业务。
2.充电宝设备数量(台):按照哈尔滨客运段普速列车开行78个车底组数配备(每个车底组配置1台共享充电宝设备,在列车上摆放的具体位置以招商人安排为准)。
3.共享充电宝设备相关材料:产品合格证、产地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生产商授权书、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产品证明材料检验检测报告、试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售货服务承诺书等),中商人提供的共享充电宝设备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制造、质量检测、安全防护、环保规定及铁路行业的有关规定。
4.中商人负责共享充电宝设备日常补充、保养、维修及安全检查。
5.充电包设备组成及技术参数:充电机柜+12个充电宝,尺寸控制在长350×宽320×高 400mm以内;充电宝尺寸控制在长150×宽70×厚25mm以内;机柜的额定功率:65W~120W。
6.项目底价:中商人需向招商人一次性交纳年度资源使用费100万元,每月以成功订单金额的下浮提成比例作为竞商标的基础底价(最高不超成功订单金额的10%),竞商人根据竞商标的基础底价进行下浮竞价,最低不超成功订单金额的0%,上浮竞价视为无效报价。
7.经营期限:中商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限届满后,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在新合作单位正式入场开展该经营业务前,招商人及中商人双方继续按签订的合同约定履行,直至招商人要求中商人离场。
8.费用结算:中商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招商人年度资源使用费100万元。并根据每月共享充电宝租借经营成功订单金额,按分成比例收取(中商标的额)应得部分。成功订单金额的其余部分(成功订单金额≥90%)支付给招商人。
9.包件设置:本项目设置一个包件,编号:A01。
四、招商方式
本次招商采取公开招商和商务洽谈方式进行:如果一次公告截止时,竞商人达到2家及以上竞商的,进行综合评分法评审,竞商人不足2家,采取商务洽谈方式招商。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ain.gov.cn)或“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获取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受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4)竞商报名费缴纳凭证。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1)竞商人需交纳竞商报名费,每个包件300元(售后不退)。
(2)竞商保证金为10万元。竞商人必须在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竞商保证金通过银行账户(不收现金)汇入哈尔滨火车头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并通过邮箱将“缴费凭证”发送至hthctzs@163.com。
代理机构名称:哈尔滨火车头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驻哈尔滨铁路局支行
账 号:3500 0431 0920 0061 610
银行行号:1022 6100 1168
汇款请备注竞商包件号(如:HCTZS2023-0027A01报名费,HCTZS2023-0027A01保证金)
(注:企业汇款需通过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以公对公的方式汇款,同时也接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汇款,非报名企业或个人汇款不予受理。)
七、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1)纸质竞商文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93号,收件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451-********。
八、其他需要明确事项
无
九、招商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商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发布相关招商信息和中商公告。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哈尔滨火车头商城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93号
邮编:******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1-********
邮箱:hthctzs@163.com
招商人: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客运段
联系人:朱家铭
联系方式: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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