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茌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项目(茌平县涉水涉地资金整合项目第一期)已由经聊城市水利局、聊城市财政局以“聊水农字〔2015〕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茌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度规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2处,共2.60万亩,新建水源283处,治理排涝沟道14.25km。胡屯镇、韩屯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新建泵站2座,新打配套机井238眼,维修配套机井43眼;泵站管道灌溉5858亩,机井管道灌溉20138亩,共25996亩;清淤排水沟11条,长度14.25km;重建6m跨生产桥8座,重建4m跨生产桥10座。

3、施工标标段划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4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不再评审其施工投标文件;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其他要求或说明

无。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5-10-17至2015-10-21(具体时间8:30:00-11:30:00至13:30:00-16:30:00),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聊城市开发区东昌东路159号正信集团临街楼标书出售处)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茌平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商震

联系电话:152*****90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张焕梅

电 话:****-*******

邮 箱:zhm470000@126.com

2015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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