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春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3日 13: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所长136*****75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深圳街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志强0431-********
附件:
附件1 租车公告.docx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607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DZB2023-0607

项目概况

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6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607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征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0万元

采购需求:租赁1台商务,2台SUV,6台电车,新车,提供有效的车辆保养、雪地胎及保险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 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6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 系 人:王所长

电 话:136*****75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电 话:0431-******** 186*****38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qq.com,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二道区英俊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王所长136*****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04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民政 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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