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农业委员会小型沼气工程招标公告
霍州市农业委员会小型沼气工程招标公告
受霍州市农业委员会委托,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霍州市农业委员会小型沼气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霍州市农业委员会小型沼气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SXWCZFCG-2015-115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2、范围包括:具体投标范围及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地点:霍州市大张镇大张村、李曹镇源头村、三教乡东城村。
4、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专业技术能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项目实施能力;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经验,具有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证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往北500米)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9)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0)就本项目所在地检查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多功能室开标(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工程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霍州农业委员会
邮编:041000
联系人:朱杏梅
电话:139*****264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滨河东路滨河国际写字楼15层1503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祁先生
电话:153*****186
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标签: 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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