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招标公告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招标公告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要: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年产各类原纸约14万吨。本次招标为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招标。
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螺杆式空压机 | 排气量≥20m3/min 排气压力≥0.7MPa 额定功率110kw | 台 | 1 | 风冷型 变频启动 二级压缩 旧设备回收,新设备包安装及管道改造等 |
2 | 过滤器 | 三级过滤、处理量适配空压机 | 只 | 3 | 末端精度:0.01ppm |
三、报价要求及供货范围:
1. 投标单位需保证标书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投标报价文件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零件品牌数量、技术要求、技术性能进行报价。
3.投标供货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明细表。
4.投标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随机备件清单。
5. 在标书中提供供货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图纸电子档及书面材料(外形尺寸图、电气接线图等)。
6. 投标单位在价文件中需明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安装、开机指导、调试服务的相关费用(如免费的需注明)。
7. 报价形式:含13%增值税货物到厂价(投标单位负责运输),其中安装费用做单项进行单独报价。
8. 设备交货期:投标供货之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含上文所要求的相关配件)需在2023年7月30前完成供货。
四、质量及性能要求:
1.质量保证:
① 投标单位应保证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及配套设备效率等均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② 投标单位保证提供的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都为全新的。
③ 投标单位提供售后等相关服务的响应时间及响应计划。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5%(12个月)。
六、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7月3日(以寄出邮戳为准,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视为废标)。开标日期:招标单位内部自行组织。
七、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单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应具有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的制造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单位应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投标单位应在国内具有该类型及同种螺杆式空气压缩机设备至少三个成功供货业绩;
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八、招标说明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设备名称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2 | 招标单位 |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
3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4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标书内设备范围及要求 |
5 | 投标报价 | 按标书招标清单要求制作投保报价文件,以上报价均需 含13%增值税。 |
6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
7 | 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2023年 7 月 3 日 地点: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采购部 联系:严政会 联系电话:15618508085 地点: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林慧路1000号 |
8 | 开标时间 | 招标单位自行组织 |
9 | 答疑 | 不组织公开答疑 |
10 | 联系人 | 招标商务联系人:严政会 电 话:021-57277142 13917585123 技术咨询联系人:王欢 电 话: 021-57277140 13641734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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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甲方自定 |
(1)无差别待遇。招标单位将以无差别待遇、公开和公正的态度确保招标工作规范有序。招标方不向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可导致限制竞争的任何信息。
(2)禁止串通。每一个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投标文件内容是独立完成的,任何含有出于限制竞争目的而与其他投标单位商议、串通,或取得他方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禁止行贿。如果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则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所有投标单位必须签署《反商业贿赂协议》
4.招标程序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招标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澄清、投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谈判、签约等程序。
5.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各部分:
(1) 投标函;
(2) 授权委托书;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法定代表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 本招标标书内容中要求的报价明细表。
(7)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 《反商业贿赂协议》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用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能够证明投标单位具有该业绩(合同终止或项目已转让的不得作为业绩)。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1) 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单位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5)投标的语言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单位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印刷品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同一内容的不同语言的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6)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 每份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投标单位应对其分别装订。
(2)投标单位应制作投标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以正本为底本进行复印。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投标书”、“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的、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单位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有公章。
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分别密封,在密封包装的表面清楚地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封封口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单位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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