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重点乡镇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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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3-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园区扩建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经经发审字202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解决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园区扩建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洋浦大街南至武汉路西至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北至嘉惠红树湾
2.3建设规模:园区内综合用房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更换现有锅炉房老旧设备新建隔音板隔音室等降噪设施等
2.4计划工期:2023年7月15日开工至2024年5月30日完工,共计3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综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锅炉房改造工程降噪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
询得到,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带二维码即可查询有效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所在的地区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否则其
投标被否决。
3.3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
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2020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
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5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16时00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
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
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人:贾鲁
电话:0431-80762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81132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3-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园区扩建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经经发审字202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解决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园区扩建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洋浦大街南至武汉路西至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北至嘉惠红树湾
2.3建设规模:园区内综合用房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更换现有锅炉房老旧设备新建隔音板隔音室等降噪设施等
2.4计划工期:2023年7月15日开工至2024年5月30日完工,共计3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综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锅炉房改造工程降噪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
询得到,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带二维码即可查询有效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所在的地区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否则其
投标被否决。
3.3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
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2020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
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5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16时00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
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
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人:贾鲁
电话:0431-80762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81132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63001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LZSZB23-9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园区扩建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经经发审字2022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解决及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电控技术园区扩建提升项目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洋浦大街南至武汉路西至一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北至嘉惠红树湾
2.3建设规模:园区内综合用房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更换现有锅炉房老旧设备新建隔音板隔音室等降噪设施等
2.4计划工期:2023年7月15日开工至2024年5月30日完工,共计3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综合用房维修改造工程锅炉房改造工程降噪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
询得到,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带二维码即可查询有效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如投标人所在的地区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否则其
投标被否决。
3.3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
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2020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
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的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
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5
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9时00分至2023年6月20日16时00分,通过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www.jl.gov.cn/ggzy/dzhpx/czsc/。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
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211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会议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
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
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自由大路5188号
联系人:贾鲁
电话:0431-807626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81132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46300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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