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回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回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回用工程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青岛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回用工程已由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实施通知单》(下达编号:********JC02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青岛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回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南路827号。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890.52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青岛炼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回用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工程交工验收以及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EPC/BEPC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
(5)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
(2)设计负责人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
②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2016年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6年以来有以下业绩之一:
①石油化工污水处理工程EPC/BEPC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
②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6月14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8时00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4.4投标人按照本章第8条的联系方式、地址,按招标人的要求领取图纸。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5日09时00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6.1开标时间:2023年7月5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千山南路 827号;
邮编:******;
联系人:王忠贤;
电话:0532-********;
电子邮箱:wangzhongxian.qdl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
联系人:任思兵、李佳;
电话:0393-*******;
电子邮箱:rensb2@sinopec.com、lijia.zyyt@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设备工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王忠贤 0532-******** | 电子邮箱 | wangzhongxian.qdlh@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23年6月14日
标签: 污水回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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