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为保障公务出行需要,对所需2023-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入围供应商,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次投标。
一、 招标项目内容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服务期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1 | 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 | 2年 | 3 |
企业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租赁车辆备案证;
(2)投标人的主要股东、公司级经理层及以上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存在行贿受贿情况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同时在“信用中国”网没有被列入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案件没有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1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在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cg.ccteg.cn/cms/index.htm)完成供应商注册及下载文件。
4.2 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供应商注册和文件下载后,请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注明参与投标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4.3 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后,报名截止时间次日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若没有收到招标文件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4.4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发出的关于本项目相关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注:只有完成了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注册和在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
账号:114*****9037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验证:现场验证
5.3 保证金退还: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退还。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候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有关规定6.1 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邮件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收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收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6.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 07 月4日北京时间09:0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07 月4日北京时间09:30。
(3)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号1602会议室(以具体通知为准)。
七、公告发布媒介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6号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78*****924
2023年6月13日
标签: 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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