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新科圩-查家坝)施工招标公告
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新科圩-查家坝)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5年新市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新科圩-查家坝)已由德发改基立【2015】41号《德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清县交通运输局2015年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清县新市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和补助,招标人为德清县新市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新市镇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新科圩-查家坝)施工位于德清县新市镇,起讫桩号为K0+000-K1+238.256,路线全长1.238公里。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四级公路标准,路面设计荷载BZZ-100KN,设计速度采用20km/h。在原道路基础上,拓宽为双向二车道,路基宽6.5m,其中行车道宽度2*3.0m,土路肩为2*0.25m。
本项目是对老路挖除、拼宽、新做路面等,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工程 、二灰稳定土基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及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本次施工招标计划工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德清县武康镇宇恒财富国际大厦9楼D座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清县新市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龙建工程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新市镇新塘村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宇恒财富国际9楼D座
邮 编:313201 邮 编: 313200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 小盛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招标备案单位:德清县新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15年10月12日
标签: 晋升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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