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葫村2023年保障资金实施项目道路维护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大葫村2023年保障资金实施项目道路维护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邛崃市火井镇大葫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委托,拟对大葫村2023年保障资金实施项目道路维护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M-CG-*******

2.项目名称:大葫村2023年保障资金实施项目道路维护项目(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已落实,******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所属行业:建筑业。标的名称:大葫村2023年保障资金实施项目道路维护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邛崃分公司交易平台(https://www.cdaee.com/q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4.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类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0日0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

获取地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邛崃分公司,成都市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邛崃市新市民中心2楼237窗口)。

获取方式:本项磋商文件免费获取,获取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地址、邮箱地址、所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注: 磋商文件获取提供的单位介绍信抬头为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邛崃分公司。)

报名有疑问请咨询:刘女士;联系电话:028-********/181*****955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8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6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8楼开标室。

十二、交易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照采购项目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五向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邛崃分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收款单位: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银行帐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邛崃市火井镇大葫村村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邛崃市火井镇郑家坝小区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9*****13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8号盈创空间2栋813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邛崃分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邛崃市新市民中心6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8-********/181*****955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邛崃分公司

2023年6月13日



标签: 保障资金实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