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鄂1023破1号关于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鄂1023破1号关于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7日裁定受理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和解一案,于2023年2月20日指定由合和(武汉)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5月9日同意追加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为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联合破产管理人。

2023年6月1日,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1023破1号决定书,准许合和(武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辞去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并指定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为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为确保和解程序顺利推进,根据管理人的工作安排,现决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将报名、评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5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为监利县白螺镇工农村,法定代表人为袁细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99******P。

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1亿元整,股东郭贵华认缴出资1800万元,占比18%;黎应新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比15%;袁佛佑认缴出资1400万元,占比14%;袁建宁认缴出资1200万元,占比12%;袁细妹认缴出资2100万元,占比21%;袁少伟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比20%。

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瓦楞纸、挂面纸的生产、销售及产出的废物加工、销售;自营产品原料(棉梗、秸秆、稻草、废纸)购销。(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截至破产和解申请受理日对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处理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4)审计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有虚假出资、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5)核查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从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财产的行为;

(6)审计该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7)审计该公司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

(8)审计该公司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

(9)审计该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10)审计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11)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12)审计负债情况。

(13)管理人或法院认为应当出具审计意见的其他对象。

2.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

3.为制定和解计划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4.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和解工作中涉及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6.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完成对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壹式伍份)。

2.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费用支付

(一)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提供服务的收费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支付时间与管理人报酬费用同步同比例支付;

(二)本项目在破产和解程序中因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三)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四)审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费、差旅费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法定资质,属于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备案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二)具有法定资质,现有资产评估师人数9人以上,经湖北省资产评估机构2020年度综合评价A4及以上;

(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四)与管理人、债权人、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履责的关系;

(五)办理的清算及和解案例至少两例以上,并提供成功案例的证明文件,具有从事企业破产和解案件的审计、评估业务相应工作能力或经验;

(六)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和质量的要求。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工作业绩(重点是为破产和解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证明文件);

(四)工作方案;

(五)项目报价;

(六)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七)承诺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2.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的利害关系;3.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和解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审计符合准则规定等;4.保证项目负责人、审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的人员;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时出具报告;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八)提供申报材料壹式伍份。

六、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及材料邮寄地址:监利市白螺镇工农村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穆思河

联系电话:153*****030

七、比选及通知

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比选,由管理人集体研究并报湖北省监利市人民法院。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北祥兴纸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审计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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