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补助公示

2022年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示范基地补助公示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2]18号)文件要求,东丰县确定了符合条件的四家试验示范基地,分别是东丰县梅花鹿科技服务中心、东丰县鑫利达梅花鹿种源繁育场、东丰镇永丰种猪养殖基地、吉林省腾祥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充分发挥试验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畜牧科技示范主体可以随时到实验示范基地进行观摩学习和技术培训,按照省里资金使用要求,为每个试验示范基地购买饲料、种畜禽等物质使用资金2.5万元;共计10.0万元(购买厂家由示范基地自行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13日-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东丰县畜牧总站举报,举报电话:0437-*******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3日

标签: 技术推广 畜牧业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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