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组建科技轻骑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组建科技轻骑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功能区人才办和科技局:

《组建科技轻骑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6日


关于组建科技轻骑队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全力助推省委“三个一号工程 ”高质量落地,根据《浙江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千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充分发挥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发机构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315”科技创新体系,坚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高校院所创新资源优势,围绕我市“5+5+N”产业领域,组建市、县(市、区)两级百支科技轻骑队,选派千名轻骑兵,服务万家科技企业。力争2023年实现规上企业走访全覆盖,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技术改造、科技创新遇到的实际问题,加速企业创新发展,实现企业科技资源集聚与利用能力明显提升、企业科技人才引育能力明显提升、科技创新政策激励效能明显提升。

二、队伍组建

根据全市“5+5+N”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从在温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选派一批科研能力强、行业发展方向把握精准、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员,组建科技轻骑队,并充分对接国家级学会、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为企业进行服务。科技轻骑队、轻骑兵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轻骑队由在温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依托自身科研优势和资源基础,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牵头组建,具体由技术研发、技术经纪等成员组成,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多兵种”组团服务。

(二)轻骑兵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专业对口且符合企业创新需要,一般应具有中高级职称。

(三)选派单位应为轻骑队助企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轻骑兵与原工作岗位不脱产,采取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柔性工作方式。

三、服务内容

结合产业发展趋势,为企业精准开展技术攻关、平台提升、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战略谋划等服务。

(一)开展技术攻关服务。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科研、人才等方面资源,发挥团队作战优势,帮助企业梳理技术难题,支持科技轻骑队与企业开展技术联合攻关。

(二)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指导企业对照创新平台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科研软硬件条件,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

(三)转移转化科研成果。深入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快速匹配高校院所自身科研成果和全市科技成果池,指导企业通过技术交易的方式吸纳先进技术成果,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四)帮助引进科技人才。整合部门助企服务人才团队资源,帮助企业对接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工程师,引进落地专业对口科研人员。

(五)协助谋划创新战略。在深入对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企业研究制定创新发展规划,开展技术对标分析,明确技术研究路径。

四、工作机制

建立科技轻骑队信息快速收集、需求快速响应、问题闭环解决工作机制。

(一)问题收集。依托“科企通”应用上线科技轻骑队APP平台(应用程序),平台动态归集“1035行动”人才帮帮团、“两万”行动等助企服务渠道收集的企业创新技术需求,同时由科技轻骑队常态化采集企业技术问题难题,形成问题需求库。

(二)分类处置。轻骑队及选派单位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需求事项梳理、难题研判,按需派出相应轻骑队,上门提供科技服务。对轻骑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轻骑队工作专班召集市内相关专家进行集中会诊,成立课题组进行攻坚。对于重大技术难题,由轻骑队工作专班集中研究后委托科技有关部门对外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榜单,或者建立创新联合体,采用“揭榜挂帅”方式予以解决。

(三)跟踪问效。实行“一事一评”制度,建立科技轻骑队服务事项督办回访机制,确保企业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组建工作专班,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相关领导任召集人,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市工科院相关负责人及县市区科技部门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具体做好科技轻骑兵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推动落地见效。

(二)完善支持举措。强化科技轻骑队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给予轻骑队差旅、误餐、保险等费用补贴。将轻骑队会同企业凝练的技术需求作为市“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重要来源,给予轻骑队联合服务企业申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建立政企联合出资挂榜制。对服务成效明显的轻骑兵,可在其申报市“瓯越英才计划”时纳入企业类评审。

(三)强化绩效激励。每年对科技轻骑队开展绩效评价,落实激励措施,建立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将科技轻骑队工作成效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年度考核重要指标。选派单位把科技轻骑兵成员工作成效作为个人评优评先、职务或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提炼并报送可复制、可推广的优秀工作经验,形成科技助企服务典型案例。


附件:

1.科技轻骑队联系结对企业分配表

2.科技轻骑队问题收集处置流程图

3.科技轻骑队问题收集表

4.科技轻骑队问题交办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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