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海口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亮点宣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海口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亮点宣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组织海口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亮点宣传项目采购,具体报名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口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亮点宣传项目
资金来源:年度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项目执行时间:2023年6月——2023年12月31日
采购需求:
1.从海口市粮食生产、产业特色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改革、乡村治理、农村环境、乡风文明等方面着手,围绕海口市各区(龙华区、秀英区、美兰区、琼山区、江东新区)在紧抓特色、品牌、效益等方面所取得的亮点与成效进行策划、编排,录制8期节目,并在省级电视台的重点栏目播出;
2.节目内容需在省级电视台官方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进行同步推广宣传;
3.节目内容需以反映海口市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增收富裕和农村环境整治提质增效为主线,提炼海口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亮点经验,提炼的亮点工作需2个以上获得省领导批示,争取2个以上被中央级媒体(非地方频道或分公司)转发播放。
二、采购人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三、评标方式
内部评标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投标人需具有新闻从业人员采编资格证等资质证明,具有丰富的媒体从业经验,并获得突出成绩;
4.投标人须具有新闻媒体单位备案证明或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近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应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执行方案及详细的报价单等材料)一式两份,需密封并在密封口盖骑缝章。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5:30前密封送至海口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投标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投标资格。
六、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7栋北楼4016办公室
2.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 0898-********
海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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