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 ( 交 ) 工 验 收 资 料 。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 交 ) 工 验 收 资 料 , 仅 指 竣 ( 交 )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时 间 及 洁 净 室 金 额 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注 : ① 总 承 包 项 目 范 围 内 的 洁 净 室 工 程 符 合 上 述 业 绩 要 求 标 准 且 总 承 包 单 位 自 行 实 施 的 业 绩 予 以认 可 ( 需 提 供 该 项 目 主 要 暖 通 设 备 的 采 购 合 同 , 包 含 冷 热 源 主 机 , 空 气 处 理 机 组 , 送 风 末 端 设 备 )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专 业 分 包 给 其 他 单 位 实 施 的 洁 净 室 业 绩 , 不 得 算 作 总 承 包 单 位 的 业 绩 , 但 可 作 为 承 接 该专 业 分 包 工 程 单 位 的 业 绩 ; ② 由 联 合 体 承 包 的 洁 净 室 业 绩 , 投 标 人 在 该 业 绩 中 作 为 联 合 体 成 员 或 牵 头人的均予以认可;③专业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洁净室业绩予以认可。
3.4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提供 联合 体协 议并 在协 议中 明确 牵头 人及 分工 责任 ,联 合体 牵头 人及 成员 总数 不得 超过 2家 ,联 合体 各 方 应 具 备 承 担 招 标 项 目 中 相 应 工 作 内 容 的 资 质 。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须 为 承 担 本 项 目 机 电 安 装 的 施 工 单位。并符合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机 电 安 装 专 业 一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同 时 具 有 有 效 的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B 类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中 的 施 工 负 责 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 □/ 。
(三)其他:
3.8?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C 类 证 书 , 人 数 符 合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设 置 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办 法 》 ( 建 质 ﹝ 2008﹞91号)的规定;
3.9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招 标 投 标 失 信 黑 名 单 ( 以 浙 江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