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营业网点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分行营业网点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现就分行营业网点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分行营业网点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HBQD-2306NH-004-GK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对营业网点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入围项目进行采购,服务有效期为三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为标识标牌制作加工企业。

3.截至报名截止日(或递交响应文件之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

(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邮箱发送资料),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2.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3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投标人担任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管职务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件)采购,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提供公告附件1: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记录表的原件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加盖公章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

2.5提供公告附件2:廉洁承诺书的原件;

2.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现场获取须提供以上资料到招标代理处获取。

(2)网上获取须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hbqd2006@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李鑫,电话186*****507

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3)电汇标书费的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青岛新都心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账号:120*****000******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7月5日14: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1号甲全季酒店11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

联 系 人:李鑫

联系电话:186*****507

注:

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仅作为存档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获取招标文件后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准备相关审查资料,同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可能将根据需要对各投标人提交的审查资料及生产经营能力进行现场踏勘,若发现各投标人提供资料有造假行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农业银行各级行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并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格式见附件),经由农业查询与我行无利害关系后方参加项目投标。

公告附件1: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信息记录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身份证号

人员身份

企业投资占比(如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按照投资占比填写)

……

注:人员身份按照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填报,股东按照主要股东填报,后需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人员信息应与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一致)。

公告附件2:

廉洁承诺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

本公司(单位)参与贵行(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做损害双方和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特承诺如下:

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及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自觉接受招标人对本公司(单位)的资质审查;遵守采购评标纪律,不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

截至投标截止日,本公司(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本公司(单位)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业务主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本公司(单位)与本项目采购不同投标人之间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除外);(4)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五年内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不向招标人高管人员、使用需求(业务主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合法正当参与投标,不串标,不诋毁采购任何一方的名誉或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

本公司(单位)若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处于非正常的营业等状况,及时告知贵行。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接受中国农业银行依法依规所做出的处理决定,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中国农业银行的全部损失。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青岛市,市南区,青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标识标牌 网点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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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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