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化营业厅及卖场专区Ⅵ类建设招标公告

卖场化营业厅及卖场专区Ⅵ类建设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卖场化营业厅及卖场专区Ⅵ类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且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卖场化营业厅及卖场专区Ⅵ类建设项目

1.2 招标编号:ZJZB-2015-3796

1.3 采购估算额:35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4 招标范围:根据2015-2016年渠道建设规划,全市范围新建及改造卖场化自建厅和战略卖场专区;完成原有老厅老专区所有3G导视物向4G+导视物的更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头及灯箱、侧翼灯箱、营业时间门牌、橱窗展示和厅内设施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划分如下:

名次

份额比例

投资份额(万元)

实施地域

第一名

36%

126

天津市范围内所有战略渠道和卖场化专区改造

第二名

34%

119

南开区、河西区、红桥区、河北区、西青区、东丽区、静海区、武清区8个区域内的自建厅和合作厅装修改造

第三名

30%

105

和平区、河东区、津南区、北辰区、宁河区、宝坻区、滨海新区、蓟县8个区域的自建厅和合作厅装修改造

注:以上招标规模及份额均为预估额度,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金额为准。

1.5 工期:以实际项目要求为准。

1.6 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8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4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须为建筑装饰或广告制作、展示制作等企业,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装饰装修或广告展示制作、物料制作、广告设计。

2.1.4 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5 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间,累计建筑装修类或广告展览展示、特装制作类(平面印刷、条幅布标展板X展架等宣传物料制作不得计入内)有效合同金额达400万及以上,合同须真实有效并后附对应合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建筑安装类发票复印件。

2.1.6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 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旧办公楼招投标办公室(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3.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投标人注册地址

3

投标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6) 上述文件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提供)。

(7) 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到招标代理指定邮箱:180*****780@189.cn">180*****780@189.cn,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3.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树旺 ***-******** 180*****78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9时30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3楼多功能厅(即食堂)(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4.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4.4 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5.2 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未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编:300385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政 编 码:300385

联 系 人:张树旺

电 话:180*****780

电 子 邮 件:180*****780@189.cn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602 0010 1920 0328 213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附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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