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安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安安汉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




广安安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汉公司)因公司缺乏流动资金,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为能引入资金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安汉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进资金偿还债务。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2023)川1603破申1号通知书,对安汉公司的预重整及聘任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了备案登记。

为加快推进预重整程序、恢复生产经营,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推动和保障安汉公司后续重整成功,现安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人或报名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名称:广安安汉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95*******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任天岗

注册资本:1441.3万元

股权结构: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安汉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张忠立持股45%,冯泗平持股34%,四川巨鹄鸿贸易有限公司持股21%。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建设情况

安汉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取得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甲醇制混合芳烃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建设内容为建设5万吨/年混合芳烃和0.8万吨/年液化气生产装置,配套建设10万吨/年二甲醚生产装置、罐区及厂房办公楼等公用工程。2019年7月30日《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显示,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10万吨/年二甲醚生产装置、罐区及厂房办公楼等工程,二期建设5万吨/年混合芳烃装置和0.8万吨/年液化气副产物。2016年6月12日安汉公司受让取得广安市新桥工业园区共计*****㎡的土地使用权[权利证书分别为新桥过用(2016)第*****号、新桥国用(2016)第*****号],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用途起止年限为2015年11月27日起至2065年11月26日止。

2016年11月23日,安汉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规模*****.79㎡。后项目开始建设,于2018年12月底完成项目甲醇制二甲醚装置建设,建筑面积约18,003.79㎡。目前甲醇制混合芳烃项目工程暂未修建完成,整个项目未完成验收工作。

(三)生产经营情况

安汉公司在2018年12月底完成甲醇制二甲醚装置建设后开始准备投入生产二甲醚。2019年1月15日进行试生产,由于原材料价格提升、二甲醚价格低和资金不足等原因致使试生产七天便停止。

2019年4月24日,安汉公司组织复工生产,但因项目未完全建成便试生产被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停止试生产,要求待项目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再生产。后由于资金不足,无法完全建成项目,且多次项目安评审查申请无果,公司现已完全处于停滞状态。

二、安汉公司主要资产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

安汉公司名下具有两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新桥国用(2016)第*****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39,840.00㎡;新桥国用(2016)第*****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40,533.00㎡],上述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均为2065年11月26日。土地使用权存在抵押。

(二)在建工程

安汉公司在建工程总建筑为18,927.67㎡,分别为配件及修理间,781.38㎡;办公楼,1551.69㎡;变配电室,392.23㎡;中控室,656.64㎡;消防水池,679㎡;消防水泵房,251.7㎡;导热油炉房,540㎡;球罐区1242.2㎡;循环水池、循环泵池,420㎡;空压制氮间、软水房,328.2㎡;事故水池及隔油池,1040㎡;污水处理池,560㎡;甲醇制混合芳烃生产装置区,3151.5㎡,地面火炬484㎡;装卸泵棚144㎡,甲醇制混合芳烃配套储罐区;2777.5㎡;装车台,345㎡;地磅54㎡;管廊,2448㎡;主门卫,84.75㎡;磅房及南门卫,72㎡等。

(三)机器设备及其他资产

经过清理,安汉公司具有燃烧塔、甲醇储罐、导热油炉、芳烃合成塔等生产性设备226项。

(四)其他资产

经统计,安汉公司除上述资产外,还有办公家具、厨房设备等资产。

三、投资方式的选择

以尽快恢复安汉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偿还原有对外负债等为目标,对外招募投资人,投资人的投资方式不限,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身条件和意向的投资方式。

四、报名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报名人具有其所选择投资方式对应的资质条件。

(二)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报名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实力参与本项目重整投资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认可本次招募条件及招募流程,承诺保密义务,按照本公告规定向预重整辅助机构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缴纳报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的,参与人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牵头人、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的,提交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实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章程等证明材料。

(2)若由代理人参与报名,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若代理人为律师,提交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函件。

(3)参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名人的基本情况,征信报告,能够证明具有良好商誉、较强资金实力及管理能力的相关材料。

(4)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选方式及对价(非现金对价需有合理估值)、市场调研、价值评估、运营方案、资金来源与资信证明、期望收益率、对价支付期限与保障措施等。

(5)报名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签署完备,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注:联合报名的,联合体成员应分别提供以上1、2、3项对应资料,并提交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应当明确各成员间的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18:00时止。

3.报名方式

持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套(纸质版两套、电子版一套),到预重整辅助机构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接收电子邮箱为*********@qq.com。

预重整辅助机构办公室及邮寄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北路172号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律师楼三楼;联系人:张元元律师,联系电话:153*****691;联系人:钟庭霞,联系电话:157*****475)。

4.遴选开始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开始,参选人或代理人必须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在场,逾期将视为自动弃权。

5.遴选地点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北路172号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三楼会议室。

(二)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理

1.报名保证金的缴纳

报名人应于报名前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2.报名保证金退还

确定重整中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人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3.中选人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转为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的一部分。

(2)不予退还保证金

报名人中选后不签订投资协议书,或虽签订协议书但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整),由中选人在投资协议书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缴足至指定银行账户。

5.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231*****391********

(三)初步审查

安汉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将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报名人可在2023年6月26日18:00时前补正完备。

(四)确定中选人

预重整辅助机构将辅助安汉公司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竞选投资人及竞选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在必要时选择与竞选投资人再行洽商,接受参选人的方案调整,依据最终的投资方案综合评比结果,确定1名中选人,其他未中选者为备选人。具体评选细则,预重整辅助机构在2023年6月27日之前向报名人送达。

若中选人因故不能成为正式投资人,安汉公司可继续与其他备选人商定投资方案,吸纳其为投资人。

(五)签订协议书

报名人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与安汉公司签订书面的附生效条件的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所附生效条件为“根据安汉公司与中选投资人最终确定的投资协议,在安汉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依据投资协议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

六、重要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视为要约,公告目的在于发掘意向投资人。

(二)本公告涉及的安汉公司的各项情况介绍,仅作参考,不作为对安汉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资产及负债等情况的承诺和保证,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安汉公司或预重整辅助机构人员了解。

(三)本公告由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编制,不适用《招投标法》。

(四)请有意向的投资人仔细阅读并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参与安汉公司的重整投资。

(五)若2023年6月25日18:00时前无人报名,则本公告报名期和遴选期顺延,安汉公司和预重整辅助机构有权根据预重整的需要选择是否接受报名和提交评审。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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