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高新区总部经济区10KV双电源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泸州高新区总部经济区10KV双电源电力线路工程设计比选公告
一、泸州高新区总部经济区10KV双电源电力线路工程设计由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本项目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泸州高新区总部经济区10KV双电源电力线路工程设计 |
项目地点 | 泸州高新区 |
项目时间 | 30日历天 |
项目内容 (和/或要求) | 泸州高新区总部经济区10KV双电源电力线路工程预计敷设10kV电力电缆约10km,新建电缆通道约4km,新建电缆井,安装环网柜并配套完善相应设施,预计建安费约1300万元;完成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清单编制、变更设计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
其他 | 服务质量:达到行业相应合格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 |
三、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设备、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申请人参加比选及要求
1、项目最高限价
依据现行设计收费标准及市场行情,以设计收费标准下浮比例作为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0%,最终按财政评审价计算费用。设计费用未达到29万元按实结算,超过29万按29万结算)。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泸州高新区管委会321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比选文件不收费。领取比选文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30前(北京时间),地点为泸州高新区管委会311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比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比选申请文件未密封按废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开标、评标时间
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同时进行,即2023年6月19日9:30(北京时间)。
5、评标办法
到场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的,本次比选活动终止。在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位中,采取项目报价最低中选的方式,若总报价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的最低价,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相同的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选人。
6、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将向中选人发出书面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7、现场踏勘
本次比选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但不论比选申请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比选人始终认为比选申请人是在对现场所有情况都作了充分了解后参与比选的。
8、服务要求
本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中选人如出现逾期未提供满足比选人所要求成果资料的情况将视为违约,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金。中选人今后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而要求顺延工期或增加支付额外的价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将视为违约,处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
9、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申请人中选与否,其参加比选发生的费用、财物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10、比选保证金
比选及履约保证金:无。
五、纪律监督:
1、严禁比选申请人向参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比选、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
2、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比选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正当比选。
3、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泸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纪检部门投诉。
六、公告发布媒体
比选公告在泸州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gxq.luzhou.gov.cn/wzsy)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泸州市高新区酒谷大道五段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0830-*******
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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