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庆市邵新煤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公开选取机构 招标公告
为重庆市邵新煤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审计机构公开选取机构 招标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邵新煤化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审计机构 |
选聘主体 | 重庆市邵新煤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49,505,977.00元) |
债务人情况 | 邵新煤化公司于1997年10月7日注册登记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梁平区袁驿镇邵兴村三组,法定代表人为李国万。公司注册资本为4950.5977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全部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公司生产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煤地下开采;销售本企业生产的煤炭;粗苯、煤焦油生产;住宿、歌舞、洗浴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焦炭制造、销售;停车服务;矿车及搪瓷溜槽制造、销售等。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23)渝05号破84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对邵新煤化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负债等进行审计,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一、参与比选的机构需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册单位,同时还需为重庆市造价协会5A单位; 2.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二、参与比选的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审计报告初稿应于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正式报告应于2023年7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本次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万元,各参选机构的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高于该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3-06-19 18: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中豪律师事务所(131*****836)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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