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实训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开办费-实训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 开办费-实训楼装修工程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实训楼装修设计一体化工程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简介 | 本项目为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及新疆楼室内装修工程,要求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完成。 实训楼设计范围:地下停车库、电商部、会计部、国际部、信息部,项目面积为:12000平方; 新疆楼设计要求:架空层改造、舞蹈室、地下停车库;设计范围:一层及部分三层,项目面积为:2000平方; 现场情况:部分隔墙及墙面乳胶漆已完成、地面已铺设瓷砖。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壹级(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5)近三年内(即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工程清单.rar | |||||||||||||||||||||||||||||||||||||||||||||||||||||||
商务需求 | 1、建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项目工期要求:3、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4、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5、付款方式。6、履约保证金(小于或等于合同款10%)要求7、其它。 | |||||||||||||||||||||||||||||||||||||||||||||||||||||||
图纸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施工图纸.rar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项目总体要求: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及新疆楼室内设计与装修工程,以设计和装修为主要内容,根据学校实训的特殊教学功能要求设计,需要具有系统性,脉络清晰,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前瞻性; 符合学校各专业实训教学功能要求设计应保证功能分区明确,流线设计简洁,展示手段新颖。能够激发教学、不断学习、愉快和有安全感的设计进行各功能区间深化设计,创造一种合理、舒适、优美的教/学氛围等。 项目实施范围: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并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后续服务内容。 施工技术要求: 1、施工方案的基本原则及部署; 2、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案 3、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施工总平面图规划; 10、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价格部分(25分)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60分)
评分总分计算方案=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注: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其他 | ||||||||||||||||||||||||||||||||||||||||||||||||||||||||
附件 |
序号 | 质疑标题 | 质疑内容 | 质疑单位 | 质疑人 | 质疑附件 | 质疑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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