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借展文物运输及保险采购公告

“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借展文物运输及保险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借展文物运输及保险

二、项目概况

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民族文化宫联合中国民族博物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多家文博单位与高校共同举办的“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展”(暂定名)拟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博物馆展出。根据展览协议,广西壮族博物馆拟借展文物5件(套)。由我馆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借展文物包装、运输。为保证借展文物运输及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将按馆内规范流程采购选定供应商。

三、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00)。

四、 技术商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供应商负责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借展文物5件(套)的包装及往返运输工作。文物内外包装箱制作及运输技术及安全要求遵照国标《文物运输包装规范(GB/T *****-2009)》标准执行。

2. 供应商承担所有借展文物相关保险(全额、全险种、无免赔)。保险时段要求为自展品点交起,至撤展后将展品点交并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止。

3. 供应商需派出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与采购方的专业人员点交文物,详细记录文物状况。文物点交完成后,进行专业包装,安全运送至展览地点,并负责布展。展览结束后,负责撤展,双方进行文物点交。全部文物安全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并点交完成,双方合作关系结束。

(二)商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企业。

2.必须具备2-5年从事文物展览运输工作经验,包装运输操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包装运输规范》(GB/T *****-2009)的规定要求。可以确保文物运输的安全,并可承担由于运输而造成展品损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对文物运输业务熟悉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的运输设备。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事宜,负责人应在项目施行期间保持联络通畅,如项目遇到问题应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

2.签订合同后,供应商从采购人处所获得的项目实施相关文件、资料、图纸等,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采购人同意,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3.售后服务需求或标准:如在运输途中和布展过程中,出现丢失需按文物估价给予赔偿;如出现文物受损,则需要和馆方及文物拥有方协商修复的方案,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耗材用品,如口罩、手套、包装箱、包装材料等均由供应商提供。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项目。

2.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地点完成项目任务。

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供应商支付30%作为首付款,在中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合作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项目结算总价款不能超过合同价总额;

2.本项目由中选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中选供应商提交的正规发票(发票金额应与每次支付的实际金额相等,并于每次款项支付前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按程序支付上述条款所示的费用。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沈工,077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物 保险 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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