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冀0703破2号张家口市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2021冀0703破2号张家口市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招标公告
2021年11月22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下称“桥西法院”) 依法裁定受理张家口市弘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弘鼎房开”)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张家口市信德破产清算有限公司为破产重整管理人。
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重整成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弘鼎房开及项目开发情况
(一)弘鼎房开基本情况
弘鼎房开成立于2007年11月21日,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69******Q;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法定代表人:艾军;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赐儿山街82号弘鼎庄园小区14幢2单元底商;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按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二)项目开发情况
弘鼎房开开发项目为弘鼎庄园住宅小区和弘鼎酒店。项目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赐儿山街82号,紧临西外环快速路,附近景区云泉禅寺,附近学区赐儿山小学、第十九中学,距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仅十分钟车程,属桥西区金鼎商业区。
弘鼎房开开发建设的弘鼎庄园项目位于张家口市桥西区赐儿山街82号,占地总面积*****.10平方米。项目于2009年7月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分别为:(1)规划内包括商品住宅楼18栋1227套共计******.33平方米,别墅6栋19套共计5514.29平方米,地上平房车库1057.38平方米,弘鼎酒店(含主楼和附楼)*****.85平方米,幼儿园1378.88平方米;(2)无规划包括弘鼎庄园大门口超市约3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约1201.11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约1609.86平方米。
弘鼎庄园项目尚未销售商品住宅及附属包括:商品住宅29套,地上面积3551.34平方米;联排别墅17套,地上面积4487.90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2402.57平方米;车库92个;幼儿园面积1378.88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面积1609.86平方米;其他建筑物面积1201.11平方米;弘鼎庄园大门口超市面积300.00平方米;酒店主楼及附楼面积共计*****.85平方米,工程约40%尚未完工。已办理相关权证。
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外,应聘请专业机构对弘鼎房开及项目进行尽职调查以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二、投资人基本要求
(一)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重整计划规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其他偿债资金,并有足够资金支持弘鼎房开重整后的建设运营;
(三)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投资的,各主体均应满足上述三项规定条件。
三、投资人的报名
(一)报名期限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8月30日(以下均含当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报名。
(二)报名文件,提交下列资料:
1. 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
2. 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书和章程复印件;
3. 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4.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的书面承诺;
6. 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主体的,应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情况,并明确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7.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上述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邮寄或直接提交破产重整管理人。
四、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资料,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复制弘鼎房开重整基础资料、债权人会议资料、评估报告等。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对弘鼎房开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重整方案内容应当包括重整资金来源、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调整、债权清偿、后续经营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等。重整方案须在签名(章)后装订成册并将电子版(WORD 版本及盖章后PDF版本)存入U盘,一式三份装袋密封,邮寄或直接提交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非因重整投资人原因导致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其支付的重整保证金无息退还。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需支付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若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者导致重整失败的,或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不能按重整计划规定支付重整投资款或不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六、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如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方案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如在管理人指定期限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重整方案,管理人将公开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就重整计划的执行等相关事项进行约定。管理人将根据重整方案、重整投资协议等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
七、其他
1. 本次引进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并接受各方监督。
2. 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3.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
4.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177*****833
电子邮箱:hdfdckf2022@163.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惠通街6号新兴苑小区弘鼎房开办公楼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人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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