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资源开发-3305库存部属废钢第二包处置招标公告
融通资源开发-3305库存部属废钢第二包处置招标公告
# | 资产包编号 | 资产包名称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最少参与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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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T-CZZCB-202*****083 | 融通资源开发-3305库存部属废钢(第二包) | 2316 | ******* | 20 | 3 | 杨兴国 | 159*****440 | 融通资源开发-3305库存部属废钢(第二包) | 5600 | 吨 | 中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 |
1. 竞价人需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
2. 未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提前打款,避免因异地跨行等原因造成入账延迟影响竞价。
3.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后,在“物资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三、特别告知(一)竞价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废旧物资处置文件。
(二)报名程序
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废旧物质处置回收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应用回收商账号报名。
(三)报名审核
1.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并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报名,审核通过后,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保证金缴纳,方能参加竞价。
2.竞价人需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废旧物资处置-物资处置”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上传,待回收商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回收商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人需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2.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资产处置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
(五)其他:
竞价人对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189-888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竞价公告竞价公告
(一)标的情况
本标的名称为融通资源开发-3305库存部属废钢(第二包),此批物资采取整体检斤的拍卖方案处置。买受人按照成交单价乘以预估总量计算成交额,支付成交款。完成后按成交单价*实际重量计算实际成交额,多退少补。标的物对应品种的数量、质量、状态及含量等均以实物为准。标的为废旧物资,检斤称重时不进行扣杂,竞价人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等,竞价人不得以因对标的现状、瑕疵产生等追究委托方责任。处置方及拍卖机构不承担标的数量、质量及状态的担保责任。相关装卸、运输、毁型、拆解、粉碎等交接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参考情况表(第二包)
(仅供参考,数量、质量、状态以实物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 (吨) | 起拍价 (元/吨) | 存储点 |
1 | 弹丸钢 (已卸铜带的) | 5,600 | 2,316 | 南山 |
(二)拍卖相关事项及时间节点安排等
1.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2. 标的以总价竞价,该价格为含税价格。按照买受人填报的成交单价与实际交付重量结算最终货款金额。
3. 竞价时间为12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5分钟。
4. 加价幅度为20元。
5. 竞价最少参与人数3人。
6. 竞价时间:2023年6月21日11:00开始竞价。
7. 看样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6日
8. 平台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11:00
9. 平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1:00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1、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时间超过一年的法人主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2、竞价人自身、竞价人的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后续竞价人竞拍成功后选派参与本次处置业务的人员无外商投资、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等外资、境外背景情况,此处所称“外资”、“境外”均包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地区。
3、竞价人具备成交后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和全部经营资质。
4、竞价人或法定代表人不得涉诉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己方原因与项目单位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竞价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签字)附于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竞价活动。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④资质文件由同一电子或在同一IP地址的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资质文件由同一竞价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⑤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授权代表、项目操作人员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
⑥处置方核实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四)报名要求
1、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竞价人需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废旧物资处置-物资处置”报名,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及竞价公告等文件签字盖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2、竞价人报名材料待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后,在“平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平台保证金缴纳,方能参加竞价。
(五)保证金
本标的保证金为平台保证金390万元 ,收款账户信息请竞价人登录融通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在“资产处置网上竞价-待缴纳保证金”功能中查看;保证金付款账户户名必须与平台注册的企业全称保持一致!请竞价人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分多笔汇入的保证金不作为有效保证金,无法参与标的竞价;其他未中标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后原路退回)。
(六)买受人认定方式
竞价人需对竞价人本场次的出价负责,每名竞价人的最终出价均具有法律效力,因本次拍卖竞价标的特殊性,经处置方同意,当最高出价成交的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全部成交货款的、不能按处置方要求及时转运或经催促转运仍未收效、确认无法有效履行转运任务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弃标,平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此情况下无需二次竞价,出价排序第二高位的竞买人自动转为买受人,按处置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转运任务。如出价第二高位的竞价人不能有效进行转运承接,也视为其弃标,平台保证金不予退还,则出价排序第三高位的竞价人自动转为买受人;以此类推,确定本项目最终买受人,请各竞价人务必慎重参与报名及出价。
(七)付款要求
买受人(即竞拍成功的竞价人)须在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支付全部预成交款,在提货至90%时,买受人需补交货款方可继续提货。2023年7月20日前买受人必须完成全部付款和提货。买受人应保证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成交价款资金来源合法。
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与处置方签署《废旧物资购销合同》;本次竞价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可能延后。
(八)办理手续
竞价成功后,拍卖机构出具《竞价成交确认书》,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等相关事宜。
(九)交接要求
1、脱密监管要求:买受人在交接标的前要与处置方签订《承诺书》,所有物资必须按照处置方要求脱密后出厂,弹丸钢存留火药清理完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装车出厂。
2、标的在移交及过程中产生的装车搬运费、运输费、施工人员保险、安保费用、经营费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一切费用、标的涉及应缴纳的所有税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处置人不承担相关的任何费用。
买受人工作人员保险额度及费用:买受人工作人员包括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现场搬运人员等买受人参与标的交接的工作人员保险费用由买受人负责,每人保额不低于30万元。未经过安全保密培训、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人员不得进入标的现场。
3、现场清理、清脏要求:进行场地清脏,达到存储方卫生标准要求,否则,处置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清脏费用并加收罚款。同时,买受人的处置过程必须符合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相关规定,禁止超高超限、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否则处置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必要时追究买受人相应责任。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罚款、违约金等总额时,拍卖机构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4、现场交接时买受人应严格服从处置方和拍卖机构的统一调度,包括交接地点、顺序、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
5、买受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环保要求运输、处置标的,禁止超高超限、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买受人负全责,处置方与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买受人在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处置方或拍卖机构被处罚,相应处罚由买受人承担,且处置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必要时追加违约处罚。
6、标的以出库数量为结算数量,称重检斤全过程必须在处置方共同监督下完成,不再设置土杂减免等环节。
7、买受人应按照处置方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车辆的资质材料,如需起重设备,必须提供相应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合格资质材料。
8、交接结束经处置方验收合格后,签署《交接无异议声明》,交接安全保证金在交接完成后30日后,经处置方与买受人确认无违约事项,没有因处置标的违约行为受到生态环保、安全等部门处罚、通报等情况下,原路无息退还。如买受人违约的,处置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必要时追究买受人相应责任。
(十)服务费收取标准:
此次竞价,拍卖机构收取买受人实际成交金额4%的服务费。
(十一)业务咨询
对废旧物资处置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事宜有疑问的,请咨询本次竞价的服务商辽宁汇通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59*****440(微信同号)。
踏勘预约电话:138*****305
本场竞价的纪检监督电话为: 189*****551,张女士
(十二)弃标、违约责任
1、如果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未付清对应成交价款则视为弃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执行应急处置机制。应急处置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竞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证金不足支付上述费用,处置方及拍卖机构将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和追偿责任。
2、买受人成交后,需要严格按照本竞价公告以及与处置方签署的销售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处置方有权根据本公告以及签署的销售协议约定的内容对买受人进行监督,监督买受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推进工作,逾期未完成本公告以及销售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任务的,处置方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成交后未能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置方有权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签署的销售合同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且买受人有义务及时就物资接收工作进行补救,对处置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三)免责条款
1、竞价标的调查义务
本次竞价是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竞价人在公告规定的展示期间内对竞价标的的现状进行踏勘确认,经过咨询、看样、充分了解后,自愿参加本次竞价。
处置人在竞价前通过相关媒体及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和标的展示,向竞价人充分展示了标的涉及的文书材料和标的的实际状况,签署本公告,即视为处置人已经就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向竞价人完成了充分的披露和说明;竞价人承诺亲自到现场进行实物审鉴,同时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调查标的风险,在竞价前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旦报价即表明竞价人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已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出现的瑕疵等),竞价成交后处置人及其委托人对于标的及标的指向的价值、面积和瑕疵等不承担担保责任。
2、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
本次竞买活动是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竞价前提供的各项数据仅供参考,处置人及其委托人均不作保证。
本次竞价标的实物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竞价成功后,登记信息与标的实际信息不符的以实际看样为准,处置人及其委托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因市场价值等原因,标的实际可作为资料的使用价值不同,竞价人需仔细标的进行实地查验。处置人及其委托人对标的的实际使用效用不作保证。
竞价人确认并同意处置人已经通过对标的的展示,向竞价人明确说明和揭示了标的的瑕疵、缺陷和风险,竞价人已经通过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标的知悉上述瑕疵、缺陷和风险,标的出现该等瑕疵、缺陷或风险的处置人及其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价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后不得因此要求解除本公告,且无权要求处置人及其委托人对此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款项或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也无权要求减少、降低成交价款的金额或拒绝支付成交价款。
五、竞价须知第一条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竞价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 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废旧物资处置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登录、密码修改等操作,因竞价人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第六条 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 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 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 报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人通过废旧物质处置网络竞价模块可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自由报价(递增报价),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进入限时竞价期后,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 竞价人应在竞价公告期满前按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自行登录电商平台注册帐号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竞价保证金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汇款至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 竞价人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缴纳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后,原路退回。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竞价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七条 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处置方签订《废旧物质处置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本须知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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