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圩镇2023年至2026年为期三年4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刘圩镇2023年至2026年为期三年4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招标公告



刘圩镇2023年至2026年为期三年4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邀请公告

来源: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刘圩镇2023年至2026年为期三年4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

项目编号:620*****30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简雪婷131*****443

报价起止时间:2023-06-14 11:39 -2023-06-19 11:39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刘圩镇2023年至2026年为期三年4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参数要求:刘圩镇2023年至2026年为期三年4辆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 1、提供4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损耗问题后及时的现场救援、检测、拖车、维修、提供零件、购换配件的服务等(包括发动机、变速箱及电瓶等部件日常维修,轮胎更换。)(在不超过有关部门核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设有全年每天24小时服务电话,为采购人提供全年全天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提供抛锚施救服务,及时、真实地向采购人报送送修车辆的维修情况及各种数据,确保车辆出现的问题可以得到及时的解决并不影响后续公务的使用。 2、公务车辆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财政资金;确需更换零配件时,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 3、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档案,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一车一户管理,妥善保管维修合同、维修。 4、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5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5、本次招标以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含且不限于前述服务及其中产生零件、配件等物品的价格、税金等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费用)。在合同期内,商家提供为期三年的公车维修保养服务,保障4辆公车的正常运行。;
次要参数要求:
1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00-


买家留言:-

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刘圩镇 新兴街24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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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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