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三春集镇人民政府东明县三春集镇2023年闫庄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东明县三春集镇人民政府东明县三春集镇2023年闫庄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11: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明县三春集镇人民政府东明县三春集镇2023年闫庄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明县三春集镇2023年闫庄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ze.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6-28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1*****020**********
采购项目名称: 东明县三春集镇2023年闫庄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00 元,其中:第 一 包 ******.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00 元,其中:第 一 包 ******.00 元。
采购需求: 东明县三春集镇2023年闫庄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如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4.资格信用承诺函;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开标时间前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ze.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6-28 09: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采购,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磋商活动;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开启时间前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菏泽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_3_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菏泽市)http://ggzy.heze.gov.cn/》、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东明县三春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东明县三春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198*****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 菏泽鑫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长江路天安国际广场写字楼4#楼1单元*****室
联系方式: 159*****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闫威
联系方式: 159*****137
如有询问,请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ze.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 菏泽鑫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3-06-14 11:22
请点击此处下载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供应商端)
标签: 小型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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