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审批[2021]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上级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对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水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修复,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安全保障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包括河道疏浚1890米,生态护坡2013米,排水涵管184米,生活污水人工湿地5座,河道人工湿地1处,生态堰1座(含沉砂池),滨水缓冲带1055米等。

2.2建设地点:都镇湾镇响石溪流域。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等级。

2.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细情况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承接过水利工程;

3.5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7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书面记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款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所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7月06日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6日上午9时00分止。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 投标人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投标,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注意事项请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备注: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048

7.开标会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 26 号)4 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本公告的发布日期为2023年06月14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11.1异议联系人:官东琴

异议联系电话:0717-*******

11.2招标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巴人路18号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181*****699

11.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云计算大厦A座9层

联系人:官东琴

联系电话:0717-*******

11.4行业主管部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联系电话:138*****855

11.5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

11.6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工程 水生态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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